宁铁中院试行律师代理申诉涉法、涉诉案件制度
2016-01-14 15:37:03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法院
     中国法院网讯 (吕婕)  自今年1月4日起,广西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试行律师代理申诉涉法、涉诉案件制度, 旨在进一步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有效规范涉诉信访工作秩序。

  该院从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等有关单位推荐的律师中遴选、并确定了首批5名专业素质高、经验丰富、沟通能力较强的律师参与代理申诉工作。为方便群众咨询,该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专门的律师值班室,为当事人提供无偿公益的法律咨询服务。值班律师的主要职责包括专业咨询、法律释明、化解息诉、向法院提出意见建议、代理申诉、救助申请等。在落实该项制度中,该院严格遵循律师执业规律,贯彻律师代理自愿原则,法院不向律师分配案件,不强制要求当事人找律师,一切按照“免费咨询,自愿代理”的原则进行。法院除了提供值班场所和一些必要工作条件外,不干涉律师工作。律师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免费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当事人自愿向律师咨询,与律师之间自愿达成委托协议。

  该项制度的实施,是宁铁中院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及上级法院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相关制度、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探索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的有力举措,对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引导涉法涉诉信访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保障涉法涉诉信访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具有积极意义。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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