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还款玩失踪 法院执行拍卖“无主”房屋
2015-12-16 15:00: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南法院
湖南法院网讯 (廖继钰 杨依凡) 欠债还钱乃天经地义的事情,如果以为玩“失踪”就能躲避法律的制裁,无异于白日做梦。近日,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恢复执行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1年5月3日,被执行人易某以办公司资金周转为由向申请执行人周某借款20万元,申请执行人周某于2011年5月3日和2011年5月11日分两次各借10万元整给被执行人易某,被执行人易某开具了两份借条。2011年9月31日被执行人易某又以手头紧张为由,向申请执行人周某借款3万元,也出具了一份借条。申请执行人周某曾在2012年向被执行人易某催讨过欠款,但是被执行人易某称要等房屋被征收后才能归还。2013年5月,被执行人易某房屋已经被征收,但其未还款。无奈之下,申请执行人周某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开庭被执行人易某未到庭。2014年3月14日,法院一审判处被执行人易某偿还借款23万元。因被执行人易某一直迟迟未履行,一审开庭审理时也玩“失踪”,申请执行人周某于2015年8月3日向雨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传唤被执行人易某,但是易某一直未露面,后通过申请执行人周某提供的资料,使用司法技术手段进行查询,查封了易某一栋位于九华的房屋,并进行了拍卖。因为拍卖中途流拍两次,被执行人易某又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不得不暂时中止,2015年7月23日,被执行人易某的房屋终于拍卖成功,执行法官通知申请执行人周某可以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到此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2011年5月3日,被执行人易某以办公司资金周转为由向申请执行人周某借款20万元,申请执行人周某于2011年5月3日和2011年5月11日分两次各借10万元整给被执行人易某,被执行人易某开具了两份借条。2011年9月31日被执行人易某又以手头紧张为由,向申请执行人周某借款3万元,也出具了一份借条。申请执行人周某曾在2012年向被执行人易某催讨过欠款,但是被执行人易某称要等房屋被征收后才能归还。2013年5月,被执行人易某房屋已经被征收,但其未还款。无奈之下,申请执行人周某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开庭被执行人易某未到庭。2014年3月14日,法院一审判处被执行人易某偿还借款23万元。因被执行人易某一直迟迟未履行,一审开庭审理时也玩“失踪”,申请执行人周某于2015年8月3日向雨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传唤被执行人易某,但是易某一直未露面,后通过申请执行人周某提供的资料,使用司法技术手段进行查询,查封了易某一栋位于九华的房屋,并进行了拍卖。因为拍卖中途流拍两次,被执行人易某又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不得不暂时中止,2015年7月23日,被执行人易某的房屋终于拍卖成功,执行法官通知申请执行人周某可以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到此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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