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院与代表委员开展定向联络
2015-12-14 07:23:31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记者 王书林 通讯员 傅勇
  12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全区法院发出《关于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向联络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各级法院完善长效机制,精心部署定向联络工作。加强并创新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沟通,确保深入落实并取得实效,赢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办法》规定,要坚持主动、经常、及时、深入、注重实效的原则,拓宽工作渠道,改进工作方式,采取分级负责、定向联络办法,划分职责,主动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疆高院领导与乌鲁木齐市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向联络;高院中层与驻乌鲁木齐市的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向联络;各分院、中院以及基层人民法院划分职责,与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向联络,随时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办法》要求,定向联络工作要坚持创新,采取上门走访、邀请来院方式进行,且全年不少于两次。一是主动上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介绍法院阶段性和专项工作情况,解答相关问题;二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参加庭审旁听、参与听证和纠纷化解,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充分了解和监督法院执法办案。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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