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高院:结对联络代表 自觉接受监督
2019-03-13 14:45:1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郝光华 詹国彬 韩珍杰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将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作为促进工作进步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全省法院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制度不断健全,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也逐年提高,得到了代表、委员的充分肯定。

  制定《督查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的工作机制,特别是对关注案件的代表、委员,在坚持法律底线的前提下耐心细致做好沟通释明工作,取得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制定《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结对联络工作的方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省高院院领导及中级法院院长与每位在青全国人大代表建立结对联络机制,全年与在青全国人大代表联络30余次,做到了不漏一人;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见证“高原意志”等各类执行活动,赢得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和理解。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向省委、人大报告工作18次;为每一位全国人大代表订阅了《人民法院报》,并及时核对收报地址和地址变动信息,确保每一位代表按时收到;与人大建立日常的工作交流机制,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人大推送法院工作动态;两会前夕,围绕执行工作调研主题,以省人大牵头、人大代表参与、省高院主办,深入三级法院开展调研座谈4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案件审理4次40余人(次),积极赢得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代表们认为,青海法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审判和执行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在推进平安青海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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