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钦南法院:法官真情回访唤回失足少年心
2015-11-05 08:38:55 | 来源:广西高院 | 作者:梁映
11月2日,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法官与沙埠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行7人,分别去往沙埠镇海棠村委梁光(化名)与尖山镇尖山村委傅全(化名)两位缓刑未成年犯家中进行回访帮教。旨在通过与帮教对象及其家长的谈心,了解失足少年们学习、生活情况,帮助他们分析犯罪的原因,倾听他们的心声,鼓励他们放下思想包袱,积极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近年来,钦南区法院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始终贯彻“教育、挽救、感化”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不断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新思路和做法,创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的专门运行机制和回访工作制度,特别是今年,为大力宣传法律加大青少年懂法知法力度,积极参加区委为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而开展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月活动、开展了“青少年彩虹桥行动”、“五四”送法进校园、以及社区矫正等一系列活动。截止至目前,该院少年审判庭已受案67件,结案64件,帮教缓刑未成年犯2名,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最后于临别之际,法官特别叮嘱两人要多学习知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走好今后的人生道路。并要他们以后有何问题和困难都可以找法官,法官们会倾全力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近年来,钦南区法院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始终贯彻“教育、挽救、感化”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不断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新思路和做法,创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的专门运行机制和回访工作制度,特别是今年,为大力宣传法律加大青少年懂法知法力度,积极参加区委为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而开展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月活动、开展了“青少年彩虹桥行动”、“五四”送法进校园、以及社区矫正等一系列活动。截止至目前,该院少年审判庭已受案67件,结案64件,帮教缓刑未成年犯2名,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最后于临别之际,法官特别叮嘱两人要多学习知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走好今后的人生道路。并要他们以后有何问题和困难都可以找法官,法官们会倾全力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责任编辑:杨青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