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吉林电子法院”实现诉讼“键对键”
2015-11-01 08:33:18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孙兵 王洁瑜
图为吉林省东丰县人民法院电子法庭庭审现场。王贺 摄
“互联网+”时代,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在各领域的运用,以用户体验为核心的应用创新成为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的灵魂。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推进信息化建设时不我待。
如果有人告诉你,“打官司”可以在不到访法院的情况下,立案、缴费、阅卷、证据交换、执行、司法拍卖甚至庭审等诉讼程序,全部在互联网上进行,让当事人和律师享受到全程无纸化、全天24小时、全流程覆盖的网上诉讼服务,这样的法院,您见过吗?它就是国内首家电子法院——吉林电子法院,电子法院是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3.0版在吉林的探索与实践。
提挡加速“弯道超车”
信息化建设是新时期法院创新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动力,更是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
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科技为引领,扎实推进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超前谋划,提挡加速,以电子法院为依托,积极探索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的建设。
2014年11月,吉林高院院长王常松随最高人民法院考察团访问韩国,了解到韩国有58%的民事案件采取电子诉讼方式进行审理。随后,省高院组成课题组,先后派法官和技术人员到银行和通信企业考察学习信息化建设情况,对韩国、美国、德国、日本、新加坡、台湾地区电子法院应用情况进行了专门研究,提出了建设“互联网+吉林电子法院”的工作目标。
2015年6月19日,吉林电子法院在全省全面开通应用,标志着国内首家“全业务覆盖、全天候诉讼、全流程公开、全方位融合”的吉林电子法院建成。吉林电子法院集合网上立案、网上审理、网上执行、网上拍卖、网上信访、网上阅卷、网上公开、网上办公等,并获得了国家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认证,把大量诉讼活动由线下移到线上,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腿,让百姓少跑路。
过去,当事人立案,必须带着各种材料亲自到法院立案窗口。如果材料不全,需往返多次才能完成。现在,当事人点点鼠标,敲敲键盘,就可在线进行材料补充,有效节约了诉讼成本,实现诉讼“面对面”向“键对键”的重大转变。
当事人只需登录域名为“www.e-court.gov.cn”的吉林电子法院网站,在完成注册、扫描身份证、实名识别、填写基本资料等环节,等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线支付诉讼费用,提交完善的资料后可打印凭证,并自动生成案号。从提交网上立案申请、缴费、提交材料,到导入内网系统、生成案号、传送至法官,用时不足1钟头。
吉林电子法院实行全程电子化、无纸化,通过内外网信息实时交互,当事人和律师彻底摆脱了诉讼行为受时间、空间和法官工作等因素的影响,随时随地连接法院、即时接受诉讼服务,实现了法院24小时诉讼服务“不打烊”。
吉林电子法院把诉讼业务全部纳入网上办理。当事人和律师登录后交换证据以及参加庭审,办案法官利用三方可视诉讼平台主持网上证据交换,利用云会议系统主持网上开庭、调解、远程接访。
蛟河市法院审理冯某等45人诉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一案,法院组织双方网上证据交换,每案十几分钟就查清事实。办案法官感慨道:“以往审理这类案件每件大约60分钟,开展网上证据交换后,45件案件节约了近38个小时。”
电子法院远程接访既省去了信访人奔波之苦,也缓解了法院信访接待压力。案件数据库存储了信访案件案由、信访频次、是否化解等情况,三级法院法官、政府信访部门人员只要点击信访接访按钮,即可调取情况,及时开展信访化解工作。
截至10月26日,吉林电子法院已实现网上立案12912件,其中民事案件11938件,占同期全省法院全部民事一审案件受案总量的31.4%,行政案件102件,大大方便了群众诉讼,有效提高了审判质效。
应用体验各方点赞
吉林电子法院,为民便民、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设计理念在办案中得到充分体现。当事人、法官、律师都切实体验到了“指尖上的便利”。
蛟河市农村商业银行是电子法院应用的第一个受益者,电子法院开通当天,就网上立案23件,这在以前想都不敢想。
“从前打官司全指着从律师那打探消息,现在在家就能收到消息,电子法院太方便了。”这是一位当事人的切身感受。
吉林电子法院网上审理适用于当事人不方便出庭的案件。当事人只需拥有1至2M宽带、一个摄像头,即可参与网上庭审。快速摄像机多角度收集视频信息,对整个庭审过程录音录像。庭审结束后,即刻制成光盘,存储留档。
9月17日,吉林高院民三庭审理的一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通过视频连线,上诉人代理律师在北京参加了庭审。首次电子法院三方实时云会议系统运用,真正实现了“隔空庭审”。
此后,全省法院相继运用电子法院进行网上证据交换、庭审,不断传来庭审成功的消息。
10月21日,东丰县法院审理的原告沈阳市某电线电缆厂与被告吉林某钢铁公司拖欠电线电缆款案件。原告法定代表人身在沈阳,通过电子法院参加庭审,对调解协议确认,该案当庭和解,实现了“指尖上”的“零距离”。
吉林电子法院依托全国法院执行指挥系统,建成了“网上执行局”,执行法官足不出院就可在全国范围内查询,并申请办理被执行人存款查封冻结。吉林电子法院涵盖网络司法拍卖功能。截至7月末,吉林省成为全国第7家全省三级法院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的省份。
据统计,全省法院淘宝网网拍次数已达842次,成交金额为2.04亿元。已成功拍卖45个标的物,成交标的物平均溢价率达7.30%。
电子法院阅卷功能直接受益者是律师、法官和诉讼参与人。
“电子阅卷功能使法官随时随地调阅卷宗,保证了卷宗在横向和纵向的高效传递,也减少对纸质案卷的磨损,有利于卷宗的保存。”吉林中院民一庭法官介绍说。
吉林省律师协会会长、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主任迟日大表示:“吉林电子法院对传统审案方式进行了颠覆和改变,也势必改变律师代理诉讼案件的方式,特别是有效地解决了‘立案难’、‘阅卷难’、‘会见难’。”
互联互通融合发展
吉林电子法院实现三级法院互联互通,吉林高院不断加强与其他政法部门的信息融合,通过“打通一张内外网、培育一棵智慧树、修好一辆驾驶舱、融入一个大格局、建设一座数据库”,不断推动吉林电子法院建设创新发展。
据了解,在民事一审案件网上立案和网上审理的同时,吉林高院进一步推进电子法院内外网信息交互平台建设,年内将实现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和一审、二审、再审、申诉等各类型案件、各诉讼阶段的全面贯通。
吉林电子法院满足法官办案办公需求,加快法律法规查询、同类案例检索、裁判文书模板和裁判文书纠错等软件开发应用,电子签章系统、移动办公系统、办案辅助系统和网上培训系统,将“办公桌”装入法官的口袋里。
电子法院的领导驾驶舱等审判管理软件功能,健全完善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质量效率和法官绩效考评等管理系统,实现对审判执行活动的实时监控和动态分析,做到“放权”与“控权”有机结合,有效促进司法行为的规范。
电子法院不仅仅是法院在互联网上架起的一条信息高速路,也是推进政法机关信息互联互通的平台。
9月29日,吉林省委政法委在省高院召开了全省政法机关推进信息化建设现场会,推广吉林电子法院经验,推动了全省政法机关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跨界融合。
记者了解到,今年年内,吉林电子法院将完成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信息共享和电子卷宗网上移送,并在全省51家看守所、首批17家监狱建设电子科技法庭,全面实现刑事案件远程提讯、网上开庭和减刑假释案件的网上办理。同时,与党委、人大、政府等机关建立信访信息互通平台,推动涉诉信访信息的互通互联。
目前,吉林电子法院对案情简单、罪名单一、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附加刑,被告人能接受远程庭审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远程视频庭审。
10月20日,松原市宁江区法院远程视频审理了被告人王某抢夺一案。10月23日,东丰县法院审理了赵某诈骗一案。两起案件从庭审开始到结束仅用了半小时。
据笔者查阅中外电子诉讼资料显示,利用电子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在发达国家已成常态,审理刑事案件尚没有实证范例,吉林电子法院利用互联网审理刑事案件,可谓实践创举,勇开先河。
庭审中,电子法庭连线在看守所视频讯问室的被告人。两地音频视频实时传输,物证和书证通过实物展示平台举证、质证,庭审问答犹如面对面交流。庭审结束后,书记员通过电子法院将庭审笔录传输到看守所远程视频讯问室,经被告人阅签后,法警带回法院。
宁江区法院副院长关树军作为审判长很有感触:“远程庭审具有极大生命力,既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又提高了审判效率。”
松原市看守所所长史洪良表示:“远程视频讯问室主要用于审讯和开庭,有效避免了安全隐患,减少了法院押解压力和看守所监管压力,也有效维护了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
审判执行工作产生的海量数据,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资源。吉林高院与吉林大学共同组建的“吉林省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已启动运行。
今年以来,吉林省刑事犯罪案件排前五位的是盗窃、危险驾驶、故意伤害、毒品、交通肇事案件,占刑事犯罪案件总量的59%;民事纠纷案件排前五位的是借款、离婚、买卖、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案件,占民事纠纷案件总量的65%;行政诉讼案件排前五位的是房屋拆迁、土地征收、治安处罚、社会保障、交通执法案件,占行政诉讼案件总量的41.7%。
诉讼大数据的分析,对指导法官培训、有重点地研究审理好案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对国家在社会治理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深度分析,适时提出司法建议,确保司法数据在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和促进国家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吉林电子法院的建设与应用,源于敢于担当、勇为人先的探索精神,也将通过不断地创新与实践,使全省法院插上信息化腾飞的翅膀。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推进信息化建设时不我待。
如果有人告诉你,“打官司”可以在不到访法院的情况下,立案、缴费、阅卷、证据交换、执行、司法拍卖甚至庭审等诉讼程序,全部在互联网上进行,让当事人和律师享受到全程无纸化、全天24小时、全流程覆盖的网上诉讼服务,这样的法院,您见过吗?它就是国内首家电子法院——吉林电子法院,电子法院是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3.0版在吉林的探索与实践。
提挡加速“弯道超车”
信息化建设是新时期法院创新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动力,更是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
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科技为引领,扎实推进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超前谋划,提挡加速,以电子法院为依托,积极探索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的建设。
2014年11月,吉林高院院长王常松随最高人民法院考察团访问韩国,了解到韩国有58%的民事案件采取电子诉讼方式进行审理。随后,省高院组成课题组,先后派法官和技术人员到银行和通信企业考察学习信息化建设情况,对韩国、美国、德国、日本、新加坡、台湾地区电子法院应用情况进行了专门研究,提出了建设“互联网+吉林电子法院”的工作目标。
2015年6月19日,吉林电子法院在全省全面开通应用,标志着国内首家“全业务覆盖、全天候诉讼、全流程公开、全方位融合”的吉林电子法院建成。吉林电子法院集合网上立案、网上审理、网上执行、网上拍卖、网上信访、网上阅卷、网上公开、网上办公等,并获得了国家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认证,把大量诉讼活动由线下移到线上,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腿,让百姓少跑路。
过去,当事人立案,必须带着各种材料亲自到法院立案窗口。如果材料不全,需往返多次才能完成。现在,当事人点点鼠标,敲敲键盘,就可在线进行材料补充,有效节约了诉讼成本,实现诉讼“面对面”向“键对键”的重大转变。
当事人只需登录域名为“www.e-court.gov.cn”的吉林电子法院网站,在完成注册、扫描身份证、实名识别、填写基本资料等环节,等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线支付诉讼费用,提交完善的资料后可打印凭证,并自动生成案号。从提交网上立案申请、缴费、提交材料,到导入内网系统、生成案号、传送至法官,用时不足1钟头。
吉林电子法院实行全程电子化、无纸化,通过内外网信息实时交互,当事人和律师彻底摆脱了诉讼行为受时间、空间和法官工作等因素的影响,随时随地连接法院、即时接受诉讼服务,实现了法院24小时诉讼服务“不打烊”。
吉林电子法院把诉讼业务全部纳入网上办理。当事人和律师登录后交换证据以及参加庭审,办案法官利用三方可视诉讼平台主持网上证据交换,利用云会议系统主持网上开庭、调解、远程接访。
蛟河市法院审理冯某等45人诉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一案,法院组织双方网上证据交换,每案十几分钟就查清事实。办案法官感慨道:“以往审理这类案件每件大约60分钟,开展网上证据交换后,45件案件节约了近38个小时。”
电子法院远程接访既省去了信访人奔波之苦,也缓解了法院信访接待压力。案件数据库存储了信访案件案由、信访频次、是否化解等情况,三级法院法官、政府信访部门人员只要点击信访接访按钮,即可调取情况,及时开展信访化解工作。
截至10月26日,吉林电子法院已实现网上立案12912件,其中民事案件11938件,占同期全省法院全部民事一审案件受案总量的31.4%,行政案件102件,大大方便了群众诉讼,有效提高了审判质效。
应用体验各方点赞
吉林电子法院,为民便民、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设计理念在办案中得到充分体现。当事人、法官、律师都切实体验到了“指尖上的便利”。
蛟河市农村商业银行是电子法院应用的第一个受益者,电子法院开通当天,就网上立案23件,这在以前想都不敢想。
“从前打官司全指着从律师那打探消息,现在在家就能收到消息,电子法院太方便了。”这是一位当事人的切身感受。
吉林电子法院网上审理适用于当事人不方便出庭的案件。当事人只需拥有1至2M宽带、一个摄像头,即可参与网上庭审。快速摄像机多角度收集视频信息,对整个庭审过程录音录像。庭审结束后,即刻制成光盘,存储留档。
9月17日,吉林高院民三庭审理的一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通过视频连线,上诉人代理律师在北京参加了庭审。首次电子法院三方实时云会议系统运用,真正实现了“隔空庭审”。
此后,全省法院相继运用电子法院进行网上证据交换、庭审,不断传来庭审成功的消息。
10月21日,东丰县法院审理的原告沈阳市某电线电缆厂与被告吉林某钢铁公司拖欠电线电缆款案件。原告法定代表人身在沈阳,通过电子法院参加庭审,对调解协议确认,该案当庭和解,实现了“指尖上”的“零距离”。
吉林电子法院依托全国法院执行指挥系统,建成了“网上执行局”,执行法官足不出院就可在全国范围内查询,并申请办理被执行人存款查封冻结。吉林电子法院涵盖网络司法拍卖功能。截至7月末,吉林省成为全国第7家全省三级法院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的省份。
据统计,全省法院淘宝网网拍次数已达842次,成交金额为2.04亿元。已成功拍卖45个标的物,成交标的物平均溢价率达7.30%。
电子法院阅卷功能直接受益者是律师、法官和诉讼参与人。
“电子阅卷功能使法官随时随地调阅卷宗,保证了卷宗在横向和纵向的高效传递,也减少对纸质案卷的磨损,有利于卷宗的保存。”吉林中院民一庭法官介绍说。
吉林省律师协会会长、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主任迟日大表示:“吉林电子法院对传统审案方式进行了颠覆和改变,也势必改变律师代理诉讼案件的方式,特别是有效地解决了‘立案难’、‘阅卷难’、‘会见难’。”
互联互通融合发展
吉林电子法院实现三级法院互联互通,吉林高院不断加强与其他政法部门的信息融合,通过“打通一张内外网、培育一棵智慧树、修好一辆驾驶舱、融入一个大格局、建设一座数据库”,不断推动吉林电子法院建设创新发展。
据了解,在民事一审案件网上立案和网上审理的同时,吉林高院进一步推进电子法院内外网信息交互平台建设,年内将实现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和一审、二审、再审、申诉等各类型案件、各诉讼阶段的全面贯通。
吉林电子法院满足法官办案办公需求,加快法律法规查询、同类案例检索、裁判文书模板和裁判文书纠错等软件开发应用,电子签章系统、移动办公系统、办案辅助系统和网上培训系统,将“办公桌”装入法官的口袋里。
电子法院的领导驾驶舱等审判管理软件功能,健全完善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质量效率和法官绩效考评等管理系统,实现对审判执行活动的实时监控和动态分析,做到“放权”与“控权”有机结合,有效促进司法行为的规范。
电子法院不仅仅是法院在互联网上架起的一条信息高速路,也是推进政法机关信息互联互通的平台。
9月29日,吉林省委政法委在省高院召开了全省政法机关推进信息化建设现场会,推广吉林电子法院经验,推动了全省政法机关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跨界融合。
记者了解到,今年年内,吉林电子法院将完成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信息共享和电子卷宗网上移送,并在全省51家看守所、首批17家监狱建设电子科技法庭,全面实现刑事案件远程提讯、网上开庭和减刑假释案件的网上办理。同时,与党委、人大、政府等机关建立信访信息互通平台,推动涉诉信访信息的互通互联。
目前,吉林电子法院对案情简单、罪名单一、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附加刑,被告人能接受远程庭审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远程视频庭审。
10月20日,松原市宁江区法院远程视频审理了被告人王某抢夺一案。10月23日,东丰县法院审理了赵某诈骗一案。两起案件从庭审开始到结束仅用了半小时。
据笔者查阅中外电子诉讼资料显示,利用电子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在发达国家已成常态,审理刑事案件尚没有实证范例,吉林电子法院利用互联网审理刑事案件,可谓实践创举,勇开先河。
庭审中,电子法庭连线在看守所视频讯问室的被告人。两地音频视频实时传输,物证和书证通过实物展示平台举证、质证,庭审问答犹如面对面交流。庭审结束后,书记员通过电子法院将庭审笔录传输到看守所远程视频讯问室,经被告人阅签后,法警带回法院。
宁江区法院副院长关树军作为审判长很有感触:“远程庭审具有极大生命力,既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又提高了审判效率。”
松原市看守所所长史洪良表示:“远程视频讯问室主要用于审讯和开庭,有效避免了安全隐患,减少了法院押解压力和看守所监管压力,也有效维护了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
审判执行工作产生的海量数据,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资源。吉林高院与吉林大学共同组建的“吉林省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已启动运行。
今年以来,吉林省刑事犯罪案件排前五位的是盗窃、危险驾驶、故意伤害、毒品、交通肇事案件,占刑事犯罪案件总量的59%;民事纠纷案件排前五位的是借款、离婚、买卖、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案件,占民事纠纷案件总量的65%;行政诉讼案件排前五位的是房屋拆迁、土地征收、治安处罚、社会保障、交通执法案件,占行政诉讼案件总量的41.7%。
诉讼大数据的分析,对指导法官培训、有重点地研究审理好案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对国家在社会治理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深度分析,适时提出司法建议,确保司法数据在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和促进国家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吉林电子法院的建设与应用,源于敢于担当、勇为人先的探索精神,也将通过不断地创新与实践,使全省法院插上信息化腾飞的翅膀。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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