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合伙收益分成不均引纠纷 反目互殴获刑
2015-10-14 08:55:07 | 来源:廊坊法院 | 作者:王晓羽
  当友谊掺杂利益,再深厚坚固的情谊都很难不生裂缝,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一对多年好友就因合伙收益分成不均而反目互殴。日前,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2015年6月5日21时,在廊坊市安次区某小区内,一对多年好友孙某与王某因生意收益分成问题发生口角,后双方发生打斗。在打斗过程中,孙某将王某头面部、左耳打伤,王某将孙某左上睑、左上臂、左前臂等部位打伤。经鉴定,王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一级,孙某的伤情亦构成轻微伤。

  案发后,孙某给王某垫付医疗费4000元。同年9月,孙某的亲属与王某达成和解协议,除垫付的医疗费外,孙某另行赔偿王某20000元,王某对孙某表示谅解。被害人王某也因本案被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200元。

  安次区法院认为,孙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一级,其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考虑到案发后,孙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孙某及其亲属积极赔偿王某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王某的谅解,可从轻处罚。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孙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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