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格尔木法院进一步完善应急工作管理机制
2015-10-13 16:36:34 | 来源:海西法院 | 作者:汪雅莉
  为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干警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根据当前应急工作面临的形势,从规范制度入手,建立了五项符合法院工作实际的应急管理长效机制,防范和化解各类突发事件。

  一是建立应急管理组织领导机制。格尔木法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逐级落实责任,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根据各相关部门职能确定应急工作小组,做到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发挥合力。

  二是建立应急管理预警防范机制。其中包括预警信息分析报告制度。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安全隐患、苗头事件的预测、排查、监控工作,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及跟踪监测,形成预警信息分析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置。

  三是建立处理突发事件预案机制。对突发事件进行具体预测,建立了应急处置集体上访、异常访事件预案,应急处置暴力犯罪预案,应急疏散预案,火灾扑救预案以及其他突发事件预案等。

  四是建立处理突发事件工作保障机制。根据岗位职责和分工,开展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宣传教育,加强应急设施日常维护和检查,确保设施正常使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责任人确保通讯工具24小时开机,值班人员必须确保在岗在位。

  五是完善信息交流机制。强化与上级法院、县市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出现紧急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做好信息沟通工作,及时汇报、通报,确保紧急突发事件迅速、做到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加强分析研究。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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