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迷邪教20载 雨山一法轮功痴迷者被判刑3年
2015-10-10 15:11:04 | 来源:马鞍山雨山区法院 | 作者:彭林
  近日,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进行了公开宣判,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被告人姜某有期徒刑3年。

  被告人姜某于1995年开始从书店购买“法轮功”书籍开始练习法轮功。2004年至2006年在江苏省张家港市沙钢打工时,通过QQ获得一个链接网址后,并通过该链接进入“明慧网站”,经常浏览该网站信息。2008年至2014年3月,被告人姜有海在其住处利用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无线路由器等物,通过“明慧网”下载法轮功宣传资料,打印、制作法轮功宣传品。2013年1月至6月,被告人姜某先后在马鞍山市雨山区机运新村小区、映翠花园小区等地,散发法轮功宣传品《三退与平安》共计208份。

  2014年3月,公安机关在被告人姜某住处法轮功宣传品《三退与平安》、《明慧周报》、《纵观天下》555份,法轮功书刊《法轮大法》、《洪吟》、《转法轮》等170余本,电脑数据8564条以及打印设备等物品。经鉴定:上述宣传物品全部为“法轮功”邪教组织宣传品。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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