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宜兴:巡回法庭到村委 一举多得审酒驾
2015-10-10 08:44:41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四版 | 作者:何逸
  • 庭审现场。
  • 休庭期间合议庭进行评议。
  • 庭审结束后,法官向被告人面对面教育释法。
  近日,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宜兴市宜南山区太华村委门前小广场审判一起刑事案件。

  去年5月,年过七旬的太华村村民张老汉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车摔伤,警方接到报案后及时送医。后张某因醉酒驾驶被提起公诉。“自己摔倒、自己付医疗费,又没有伤及无辜者,这样也要判刑?”张老汉及部分太华村村民对此很不理解。

  考虑到张老汉的身体,宜兴法院决定将法庭“搬”到地处偏僻的山村里,既方便张老汉接受庭审,又能起到现身说法的普法宣传作用。

  三张桌子拼成了简易的审判席,审判程序规范、严谨。最终法院经审理当庭作出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张老汉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在接受了法官的教育释法之后张老汉说出了自己的心声:“法官说得很对,这次教训深刻,我以后再也不酒后开车,也希望身边的人以我为戒。”

  庭审结束后,法官趁热打铁开展现场普法宣传,受到村民们的欢迎。该院已连续多年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在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的同时,更大限度地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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