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会
2015-10-08 09:29:55 | 来源:池州法院
为节约行政成本,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2015年9月29日下午,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借各县区法院分管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来市法院,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关于做好全国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之机会,在视频会结束后,紧接着召开了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会,池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少强主持会议。
会上,各县区法院与会代表踊跃发言,依次汇报了今年来各院民商事案件收结案的基本情况及审判中存在的问题、当前面临的困难,特别是今年5月份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及级别管辖的调整,基层法院受案增幅较大,所面临的案多人少压力加重等,并就解决问题的对策及建议做了交流发言。该院民商事审判庭室的负责人就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本着不断总结审判经验、提高审判水平的角度对有关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上,该院副院长王开宇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民商事审判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他指出,做好民商事审判工作首先要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准确定位法官的角色,明确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而在法律范围内选择最佳解决纠纷的方法和路径。要善于学习,不断提升知识运用的技能。要加强调解工作,注重矛盾纠纷的化解。要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力求在不同案件的处理上取得最佳的效果。
最后,李国庆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召开此次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条线会议,是切合当前民商事工作形势的需要,是为今后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指明方向。李国庆强调,全市两级法院一要准确把握当前民商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正确对待逐步推进的司法改革、若干情形下的责任追究、案件大幅上升等新形势下的新要求;二要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注重办案的方式方法,加强与当事人之间的交流沟通,准确把握纠纷的焦点,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加以落实,力争最佳的办案效果;三要不断提升司法能力。要通过学习这个重要手段,多渠道全面提升自身素质,从而不断提升审判工作水平;四要不断改进司法作风。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不断规范法官业内业外行为;要严禁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六种接触交往行为,廉洁司法,公正司法。
会上,各县区法院与会代表踊跃发言,依次汇报了今年来各院民商事案件收结案的基本情况及审判中存在的问题、当前面临的困难,特别是今年5月份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及级别管辖的调整,基层法院受案增幅较大,所面临的案多人少压力加重等,并就解决问题的对策及建议做了交流发言。该院民商事审判庭室的负责人就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本着不断总结审判经验、提高审判水平的角度对有关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上,该院副院长王开宇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民商事审判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他指出,做好民商事审判工作首先要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准确定位法官的角色,明确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而在法律范围内选择最佳解决纠纷的方法和路径。要善于学习,不断提升知识运用的技能。要加强调解工作,注重矛盾纠纷的化解。要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力求在不同案件的处理上取得最佳的效果。
最后,李国庆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召开此次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条线会议,是切合当前民商事工作形势的需要,是为今后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指明方向。李国庆强调,全市两级法院一要准确把握当前民商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正确对待逐步推进的司法改革、若干情形下的责任追究、案件大幅上升等新形势下的新要求;二要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注重办案的方式方法,加强与当事人之间的交流沟通,准确把握纠纷的焦点,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加以落实,力争最佳的办案效果;三要不断提升司法能力。要通过学习这个重要手段,多渠道全面提升自身素质,从而不断提升审判工作水平;四要不断改进司法作风。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不断规范法官业内业外行为;要严禁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六种接触交往行为,廉洁司法,公正司法。
责任编辑:王小磊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