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法院“四个推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2015-09-28 09:39: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冷水江法院 | 作者:伍梓元
  近5年来,湖南省冷水江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目标和任务,认真落实司法为民重要思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纳入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法院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司法保护网络中的作用,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推进青少年犯罪合议庭建设。冷水江法院针对城市未成年人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及时调整审判思路,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少年犯罪案件的审理方法,推进青少年犯罪合议庭建设,最大限度地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把法律教育贯穿于庭审全过程。特别在审判活动中,注意做到法律用语通俗化,审判语言简易化,使审判活动在严肃与温和相济的气氛中进行审理,把感化的亲切语言印在未成年被告人的心中,把教育关怀的情感体现在促进失足少年的自我悔悟改造上。在刑罚的适用上,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为原则,加强依靠社会和家庭力量帮教,不在公判会上宣判,以保护其自尊心和悔罪自新的信心。

  二、推进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从2010年1月至2015年8月止,冷水江法院共审结强奸、猥亵儿童等案件30余起,其他打骂侮辱妇女儿童、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等案件50余起。冷水江法院始终将严厉打击严重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在依法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当、宽严相济等原则。重点打击强奸、侮辱妇女、强迫卖淫、拐卖妇女儿童等刑事犯罪,坚持从快从重的方针予以有力打击。依法制裁重婚、虐待妇女、家庭暴力等违法行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冷水江院坚持“打击”与“保护”相结合,给予受害者最大程度地保护,使伤害降到最低,让妇女儿童真切地感受到司法温情。

  三、推进民事审判中有效措施的实施。近5年来,冷水江法院共审理婚姻、继承、收养、赡养、抚养、财产分割等各类案件1100余件。在这些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冷水江法院着重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实行“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做到四个优先: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切实加强妇女儿童维权保护。对于有经济困难或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需要特殊保护的妇女,及时提供法律帮助。一是强化对赡养、扶养等涉及妇女案件的调解,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充分发挥调解功能,降低双方的对立情绪,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加大对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二是加强离婚等案件中对妇女的权益保护力度,确保妇女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妇女的合法权益进行适当倾斜,全力维护离婚妇女的合法权益。

  四、推进有关妇女儿童权益法治宣传活动的开展。近5年来,冷水江法院在认真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努力形成社会尊重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和良好风尚。冷水江法院每年春秋两季均联合妇联、团市委等职能部门,举办多次大型法治宣传活动,向全市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推动全社会增强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法律意识。一是开展维护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有效预防、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儿童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制止针对儿童的家庭暴力。二是与妇联等相关机关相互配合,组织妇女干部参加法律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动员全社会力量,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妇女干部队伍,带动全市人民尊重妇女,关爱儿童。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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