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武隆法院“四规范”加强刑事审判工作
2015-09-17 16:04:52 | 来源:重庆法院 | 作者:罗康
  重庆市武隆县人民法院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完善工作流程制度,持续提升刑事审判条线质效。1-8月,刑事审判案件实现“零发改”。

  规范审判流程。修订《刑事审判流程管理实施细则》,从收案分案、送达排期、开庭审理、宣判结案、案卷流转、评查归档、接待答疑等8个方面对刑事审判阶段的具体操作进行规范,严格控制审判各阶段时间节点,有效杜绝拖办、缓办等情形。1-8月,刑事案件结案率86%,简易程序适用率84.2%。

  规范缓刑适用。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对历年审理案件采取横向、纵向对比分析,结合其他法院有益尝试,制定《缓刑适用规则》,从犯罪的构成要件出发,对常见、多发犯罪按照量刑情节、犯罪后果等因素综合考量,规范确定缓刑适用与否的必要条件,有效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确保罪责刑相适应。1-8月,对82人适用缓刑,同比增长49.1%。

  规范罚金适用。针对26种常见犯罪研究制定《罚金适用规则》,严格区分犯罪情节、犯罪数额和判处刑罚等不同情况,对单处或并处、罚金数额等进行规范细化。1-8月,对105人判处罚金57.3万元。

  规范内外衔接。修订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议事规则,增强专业法官会议集体讨论功效,明确列举提交审委会讨论的刑事案件情形,缩减审委会讨论范围。定期召开法院、检察、公安、司法四机关机制对接及法律适用联席例会,共同探讨分析当前执法司法中存在的程序、实体问题,促进执法标准尺度的规范统一。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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