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山阳法院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活动初见成效
2015-09-08 15:06:42 | 来源:中国法院网陕西法院 | 作者:韩肇忠 席力
  为认真贯彻市中院关于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及全市执行工作座谈会精神,弘扬社会诚信,打击失信行为,扭转执行工作被动局面。陕西省山阳县人民法院迅速行动,就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活动和下一步执行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召开会议,及时动员部署。8月25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商洛市法院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及全市执行工作座谈会。会后,该院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县政法委做了专题汇报,积极争取党委和相关部门支持。同时,召开了党组会和执行工作会,研究部署打击“拒执罪”专项活动方案和下一步执行工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际效果。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舆论氛围。该院自9月1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宣传月”活动,利用法院公告栏、宣传车、展板、广播、电视、网络等新媒体将山阳的失信被执行人公之于众,将法院开展的专项打击活动向社会宣传,展示法院坚决打击拒不执行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决心,坚决依法制裁暴力抗拒执行、规避执行、妨碍执行等行为,威慑老赖,教育群众、维护诚信,营造惩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

  三是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为提高执行工作能力,该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深刻领会立法宗旨,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拒执罪和限制高消费的相关司法解释,将相关业务知识彻底消化吸收,为实际应用奠定基础。

  四是强化措施,加强配合。该院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多层次构筑失信惩戒机制,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对60名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当事人通过媒体予以曝光,促使其自觉履行义务,提高执行案件的自动履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同时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的被执行人,对其犯罪线索收集整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效惩治打击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净化执行环境。

  活动开展以来,已取得初步成效。近日,该院在执行陕西重工机械公司与李某某追偿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某某拒不自动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内容,法院经查明被执行人李某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自动履行,依法将李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广播、电视上公开公示,李某某为消除其“老赖”影响,主动到法院交纳了全部案款20余万元。曹某拒不自动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为逃避执行,常年在外,经将被执行人曹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限制了曹某消费,给曹某出行形成了障碍,曹某在无奈情况下通过家人将案款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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