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中院强化领导干部与干警谈心工作
2015-09-02 10:31:31 | 来源:重庆五中院 | 作者:苏智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领导干部与干警之间的联系,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精神,制订下发了重庆五中院《关于加强法院领导干部与干警谈心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扬谈心工作这一我党政治思想工作的优良传统,通过“八必谈”强化对干警的思想引导,加强对干警的关心爱护,强调“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充分调动积极因素,切实化解消极因素,凝心聚力,引导干警为人民司法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

  《方案》要求法院领导干部在干警面临职务职级岗位调整、工作遇到挫折或当事人不实投诉、纪律作风方面出现苗头性问题、因失职违纪等问题受到批评或处分、与其他干警发生矛盾隔阂、发生严重伤病或家庭重大变故、在情绪行为等方面表现出心理问题倾向以及其他需要进行谈心的情况等8种情形时,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领导干部必须及时与其进行谈心,了解干警的思想动态,加强感情沟通,听取干警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干警分析解决问题。

  为确保谈心工作富有成效,《方案》将工作逐一分解,由上至下层层落实。明确要求党组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之间的定期谈心,一般每年不少于2次;与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谈心,每年不少于1次;并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与其他干警谈心。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年应进行1次谈心,与其他干警谈心人数每年应达到分管部门人数三分之一以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与所属干警每年至少进行2次谈心,部门干警人数达到10人以上的,可由本部门负责人共同完成。

  同时《方案》明确要求要谈心工作必须紧密联系正在深入开展的“三严三实”主题教育,切实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真正聚焦“忠诚、干净、担当、实干”,以好的工作作风,以真求真、从严从实,力戒形式主义,不搞盲目攀比,防止变形走味,确保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领导干部每次谈心的时间、内容都要做好记录,结合年终总结、个人述职或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每年向院党组或本人所在基层党组织报告本人与干警谈心情况。机关党委将领导干部与干警谈心的落实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范围,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谈心工作深入、有效地开展。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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