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非法持有毒品 获刑十一年罚金一万元
2015-08-24 15:09:05 | 来源:湖南法院 | 作者:黄应文
  近日,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被告人皮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5年3月22日,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禁毒大队民警接举报称有吸毒人员在常德市武陵区渔父阁附近活动,随后该大队民警赶往该处将被告人皮某抓获,并当场查获冰毒1小包、吸管一包、透明小塑料袋10包、某酒店310房间房卡一张。在讯问被告人皮某的过程中,皮某交代其有三包冰毒放在某酒店310房间,并带领公安干警将该毒品查获。当日,被告人皮某被该局刑事拘留于常德市看守所。次日,该看守所民警在皮某身上搜获毒品海洛因9包。所缴毒品经鉴定,共计310.64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皮某无视国家法律,违反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挥被告人皮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皮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但被告人有劣迹,酌情从重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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