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泸溪法院:法官上门服务 传递司法温情
2015-08-14 14:46:29 | 来源:湘西法院 | 作者:王霞 刘志驰
近日,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法院浦市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公正判案,并亲自上门为八旬老人送去赔偿款。
原告李某甲为一名八十多岁的老人,被告李某乙系其同村邻居,原、被告之间还带有家族亲戚关系。今年3月,原告从被告家旁边村道过路时不幸被被告所饲养的狗咬伤,事后被告不仅拒绝赔偿原告医疗费用,还对原告恶语相向,原告无奈之下诉至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耐心地劝说被告,本着双方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乡亲,以及邻里之间需要和睦相处的原则,希望能以情理打动被告。但被告一直不肯做出让步。经过两次开庭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2127元。
案件审理结束后,考虑到原告年事已高,且正值烈日骄阳的三伏天,浦市法庭法官亲自前往泸溪县石榴坪乡坪乡村,为八十多岁的李某甲及时送上了赔偿款。几位法官的到访让老人很是惊喜。接过法官送来的执行款,他紧紧握住法官的手反复说道:“你们法院判了我赢,我还不知道找谁拿钱。现在你们送过来了,我不要到处跑了,法院好!共产党好!”
原告李某甲为一名八十多岁的老人,被告李某乙系其同村邻居,原、被告之间还带有家族亲戚关系。今年3月,原告从被告家旁边村道过路时不幸被被告所饲养的狗咬伤,事后被告不仅拒绝赔偿原告医疗费用,还对原告恶语相向,原告无奈之下诉至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耐心地劝说被告,本着双方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乡亲,以及邻里之间需要和睦相处的原则,希望能以情理打动被告。但被告一直不肯做出让步。经过两次开庭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2127元。
案件审理结束后,考虑到原告年事已高,且正值烈日骄阳的三伏天,浦市法庭法官亲自前往泸溪县石榴坪乡坪乡村,为八十多岁的李某甲及时送上了赔偿款。几位法官的到访让老人很是惊喜。接过法官送来的执行款,他紧紧握住法官的手反复说道:“你们法院判了我赢,我还不知道找谁拿钱。现在你们送过来了,我不要到处跑了,法院好!共产党好!”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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