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品收购老板“顺手牵羊”被判刑八个月
2015-08-13 14:51:11 | 来源:娄底法院 | 作者:申磊
近日,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盗窃案件进行了公开审判,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4年9月15日,被告人张某某与其聘请的司机驾驶车辆(豫PH8790)从河南老家出发,一路收购废品来到双峰县经济开发区,张某某在开发区农机市场的“河南校油泵”修理店内看到一个挖机上面的油泵,认为比较值钱,瞬间产生了盗走卖钱的想法,于是他趁店老板不注意将该油泵盗走,放在自己车子的驾驶室内。2015年4月6日,张某某再次来到双峰县经济开发区农机市场的“河南校油泵”修理店内,被该店老板彭某某认出并报警。双峰县公安局金开派出所民警将其抓获,并从其车上查获被盗的油泵。经鉴定,张某某盗窃的挖机油泵价值65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6500元,数额较大,业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认罪态度和量刑情节,遂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4年9月15日,被告人张某某与其聘请的司机驾驶车辆(豫PH8790)从河南老家出发,一路收购废品来到双峰县经济开发区,张某某在开发区农机市场的“河南校油泵”修理店内看到一个挖机上面的油泵,认为比较值钱,瞬间产生了盗走卖钱的想法,于是他趁店老板不注意将该油泵盗走,放在自己车子的驾驶室内。2015年4月6日,张某某再次来到双峰县经济开发区农机市场的“河南校油泵”修理店内,被该店老板彭某某认出并报警。双峰县公安局金开派出所民警将其抓获,并从其车上查获被盗的油泵。经鉴定,张某某盗窃的挖机油泵价值65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6500元,数额较大,业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认罪态度和量刑情节,遂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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