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中院利用视频会议 创新审判指导工作新方式
2015-08-13 09:09:09 | 来源:辽阳法院 | 作者:杨墅
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辽宁高院尝试创新上下级法院沟通方式,通过视频会议方式与辽宁高院专家法官开展案件疑难问题交流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2015年8月6日,辽阳中院经与辽宁高院沟通,召开了民事审判疑难问题指导视频会议。辽宁高院审判专家王鸿晓法官与辽阳中院民事审判一庭全体审判人员及基层院部分民事审判法官代表,通过视频会议方式面对面地对辽阳地区民事审判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指导交流,辽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任延忠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东兵出席了会议。根据辽阳地区提出的问题,王鸿晓重点对劳务关系与侵权的竞合,非法民事行为中出现民事纠纷如何解决,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的证据认定及责任承担、交通事故中涉及多人受伤在交强险及商业险赔偿分配,城镇人口购买农村房屋的合同效力认定及后续解决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答和阐述,不仅在理论上丰富和充实了与会人员的审判视野,也从实务上给与会人员开阔了审判思路,全体与会审判人员均感到很受启发,很有收获。
通过创新上下级法院交流方式,提高了审判人员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及时解决了基层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出现的难点问题,也为辽阳地区两级提高审判质量,统一审判尺度提供了多方位平台。辽阳中院党组决定在以后的审判工作中继续深入完善该交流方式。
2015年8月6日,辽阳中院经与辽宁高院沟通,召开了民事审判疑难问题指导视频会议。辽宁高院审判专家王鸿晓法官与辽阳中院民事审判一庭全体审判人员及基层院部分民事审判法官代表,通过视频会议方式面对面地对辽阳地区民事审判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指导交流,辽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任延忠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东兵出席了会议。根据辽阳地区提出的问题,王鸿晓重点对劳务关系与侵权的竞合,非法民事行为中出现民事纠纷如何解决,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的证据认定及责任承担、交通事故中涉及多人受伤在交强险及商业险赔偿分配,城镇人口购买农村房屋的合同效力认定及后续解决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答和阐述,不仅在理论上丰富和充实了与会人员的审判视野,也从实务上给与会人员开阔了审判思路,全体与会审判人员均感到很受启发,很有收获。
通过创新上下级法院交流方式,提高了审判人员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及时解决了基层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出现的难点问题,也为辽阳地区两级提高审判质量,统一审判尺度提供了多方位平台。辽阳中院党组决定在以后的审判工作中继续深入完善该交流方式。
责任编辑:王小磊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