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崇左两中院会诊毒品案件审理难症
2015-08-12 14:23:33
     中国法院网讯 (王瑶)  8月12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研究室副主任带队的毒品案件审理调研组一行五人到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毒品案件审理调研工作。此次调研以崇左中院审理毒品案件为主线进行专题调研。

  广西崇左与保山虽然天各一方,但面对的形势大致相同都处在禁毒的最前沿,如何依法打击毒品犯罪,相互吸取在毒品案件审理中取得的成功经验,成为此次调研的重要内容。云南省保山中院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专职审委会委员以及刑一、二、三庭庭长和法官分别介绍了保山中院的工作情况,双方就毒品案件审理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包括对未成年人、外籍被告人、孕妇、艾滋病患者、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毒品犯罪的处理案件管辖权、称量标准、宽严相济的自由度、新型毒品、排除非法证据、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及如何应对社会舆论的压力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通过此次调研,不仅增进了工作交流,也为云南、广西两省、区在今后审理毒品案件中提供较好的经验互补。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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