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法院出台重要举措落实财产保全担保问题
2015-08-07 14:14:29 | 来源:河津法院
日前,山西省河津市人民法院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结合该院实际,明确财产保全案件办理职责,提高财产保全案件办理效率,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审委会讨论决定,制定了《关于财产保全担保相关问题的规定(试行)》。
民事审判执行工作中涉及到财产方面的,既事关老百姓人身、财产实体权益,又关涉老百姓诉讼权益等民主权利保障,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此规定分别从人民法院审查、处置财产保全担保应当遵循的原则、利害关系人提起诉讼前财产保全方面、财产保全可以采取的方式、诉前、诉中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除个人独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如何担保等等十八方面内容,详细细化了诉前、诉中、执行前财产保全相关问题的注意事项,对进一步完善该院财产保全案件制度、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依据。
民事审判执行工作中涉及到财产方面的,既事关老百姓人身、财产实体权益,又关涉老百姓诉讼权益等民主权利保障,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此规定分别从人民法院审查、处置财产保全担保应当遵循的原则、利害关系人提起诉讼前财产保全方面、财产保全可以采取的方式、诉前、诉中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除个人独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如何担保等等十八方面内容,详细细化了诉前、诉中、执行前财产保全相关问题的注意事项,对进一步完善该院财产保全案件制度、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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