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强占94岁老人房屋 沅陵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2015-07-24 10:33:11 | 来源:湖南法院 | 作者:单鹏 唐佳
  7月22日,一位申请执行人的委托人向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送来一面锦旗,并告诉执行局的干警,一位94岁的老人,终于能够住进自己的家。

  老人名叫张某某,是名退休教师,2009年,老人所住的房屋不慎失火,火灾后,沅陵县政府协调沅陵县文物管理所给老人安置了新家,老人所雇请的保姆颜某也随其居住。2014年4月,颜某趁老人回老家期间更换了门锁,非法侵占了该房屋并拒绝交出钥匙,意图将安置房据为己有。老人无奈之下将颜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将非法侵占的房屋返还,沅陵县法院于今年2月公开审理此案,支持了老人的诉讼请求,要求颜某限期之内搬出房屋并交出钥匙,但4个月过去了,颜某始终拒绝迁出。

  今年6月,老人向沅陵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找到了颜某,在反复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沅陵县法院执行局于7月1日向颜某下达了拘留决定和罚款决定。在警车内,戴着手铐的颜某终于认识到自己错误,表示愿意搬出,并将钥匙送到法院来。7月3日,执行局干警亲手将房屋的钥匙交还给老人的女儿。至此,在执行局干警的努力下,老人得以回家。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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