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启动人民陪审员选任改革
560万市民中随机选出2000名候选人
2015-07-24 07:06:56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记者 赵兴武 通讯员 曹梦璠
  7月23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同市人大等4个部门,通过自行研发的计算机软件系统,从全市560万名符合条件的市民中随机抽选出2000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作出的《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南京中院等50家法院为改革试点单位。据南京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与以往的人民陪审员选任方式相比,此次选任改革主要体现在“三变”:在选任条件上,从学历为大专以上转变为高中以上,年龄从23岁升到28岁;在选任方式上,从组织推荐、个人报名的“海选”变为随机抽取产生;在陪审员队伍建设上,从基层法院有自己的陪审员队伍变为基层法院和中院分别建立自己的陪审员队伍。

  据介绍,南京中院在随机抽取的2000名候选人中,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规定的比例从通过审查、符合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的候选人中,第二次抽选600人确定为人民陪审员正式人选,经过对外公示、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最终向社会公告。

  随机抽选也并非没有条件限制。据了解,此次人民陪审员选任除了在年龄和学历等方面有限制条件外,还有任职排除条件和禁止条件。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正在被起诉的刑事案件被告人,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等6类人为禁止对象,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5类人员为排除对象,也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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