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中院推进院长办案制度带动审判质效提升
2015-07-22 11:07:07 | 来源:陕西法院 | 作者:姚炜
  今年以来,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和加强审判质效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陕西高院《关于全省法院院长、庭长办理案件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强化领导审判职责,优化了审判管理,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取得明显效果。

  7月21日上午,商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黄东斌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为扩大办案效果,提高审判的公信力,合议庭庭前向社会公告了审判信息,将案件的开庭时间和地点事前公布,并就庭前准备、庭审规范、合议庭议程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有序地操作准备。整个庭审过程,适用程序规范、成员分工明确,庭审活动在审判长引导下紧张有序地进行,历时1个半小时圆满结束。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院长亲自办案彰显了商洛中院在案件审判中的公开与公正,令人信服。通过此次庭审,院领导身体力行、言传身教作表率,有效地发挥了院长在审判工作中的示范引导作用,促进了庭审活动规范化,带动了法官司法技能和审判质效的提升,进一步推动了全市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迈向新台阶。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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