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建:新任命44名陪审员确保陪审员“倍增”
2015-07-15 15:01:36 | 来源:江西法院 | 作者:郭霞
  2015年7月14日上午,江西省新建县人民法院举办新任命人民陪审员颁证暨岗前培训仪式,该院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和全体人民陪审员参加了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丽卿出席会议并为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代表颁发了任命书。

  会上,张丽卿首先宣读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人民陪审员的任命决定,并为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张丽卿充分肯定了新建法院近年来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所取得的突出成绩,对下一步人民陪审员工作,他指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和方式,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陪审、陪调、陪执的作用,构建起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长效机制,增强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同时要搭建人民陪审员交流互动平台,定期召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探索建立人民陪审员业绩档案,切实促进审判工作的良性运行。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国根对新增补任命的人民陪审员表示了热烈的祝贺。他指出,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不仅是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实施阳光司法的重大举措,也是人民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宗旨的有效途径。通过此次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该院的陪审员已经达到88人,为充实审判力量、确保案件审理公平公正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也对每一位人民陪审员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认真学习,明确职责,切实提高陪审员工作水平和能力;二要遵守陪审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三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廉洁司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四要密切联系群众,着力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五要结合自身工作,加强法制宣传,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人民陪审员代表也进行了发言,他们表示一定会珍惜机会,发挥自身优势,当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法律服务的“宣传员”、司法为民的“监督员”、沟通群众的“联络员”。

  为了让每位陪审员尽快进入角色,该院还于当天下午组织了岗前业务培训,邀请审判业务骨干为新任人民陪审员讲授中国司法制度与人民陪审员制度、庭审规范与技巧、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方面的知识,进一步加深了人民陪审员对庭审规则的理解和掌握。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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