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走宿舍六台电脑变卖 作案男子获刑半年
2015-07-14 14:09:13 | 来源:天津法院 | 作者:孙启明 郭鹏
  一男子潜入高校内,将一宿舍中6名学生的笔记本电脑全部盗走,变卖牟利。日前,该男子因盗窃罪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判处刑罚,收赃男子也一并获刑。

  今年1月4日11时,天津男青年范某驾车来到某高校院内,趁室内无人之机,先后三次进入第一宿舍楼215室,将该宿舍中6名学生的笔记本电脑全部窃走。当日12时左右,河南省男青年屈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从范某处以5000余元的价格收购上述6台笔记本电脑。1月6日,公安机关经侦查将范某抓获归案,1月8日,屈某归案。

  案发后,其中2台被盗笔记本已发还被害人,范某家属同时退赔了其余4名被害人经济损失。根据上述犯罪事实及二被告人的悔罪表现,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范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屈某罚金3万元。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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