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马法院电话调解减诉累 买卖纠纷"一线"解
2015-07-08 08:54:23 | 来源:中国法院网山西法院 | 作者:谷明辉
近日,山西省侯马市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办案法官通过电话与远在北京的当事人联系调解,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极大地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今年4月初,该院民三庭受理了原告北京某公司诉被告侯马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于案情简单,被告欠原告工程材料款事实清楚,考虑到原告远在北京,路途遥远,按一般诉讼程序,需要原告多次往返侯马,诉讼成本会很高,办案法官决定先行电话庭前调解。一方面,承办法官耐心做被告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通过电话与北京的原告沟通调解意见,并帮助原告与被告直接对话协商,最终使原告与被告达成一致意见。随后,根据此次电话调解制作的调解笔录,并通过传真,由原告签字后立即生效。此次,民三庭改变以往办案方式,从方便当事人角度出发,灵活利用电话和传真,不仅圆满地化解了纠纷,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今年4月初,该院民三庭受理了原告北京某公司诉被告侯马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于案情简单,被告欠原告工程材料款事实清楚,考虑到原告远在北京,路途遥远,按一般诉讼程序,需要原告多次往返侯马,诉讼成本会很高,办案法官决定先行电话庭前调解。一方面,承办法官耐心做被告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通过电话与北京的原告沟通调解意见,并帮助原告与被告直接对话协商,最终使原告与被告达成一致意见。随后,根据此次电话调解制作的调解笔录,并通过传真,由原告签字后立即生效。此次,民三庭改变以往办案方式,从方便当事人角度出发,灵活利用电话和传真,不仅圆满地化解了纠纷,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责任编辑:周利航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