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綦江法院部署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
2015-07-01 09:30:23 | 来源:重庆法院 | 作者:冯泠森
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安排,綦江区人民法院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本次活动旨在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解决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将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推进该院司法廉政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文明司法,为司法改革和法院工作提供有力的政治纪律保障。
活动共包含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学习教育,将采取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正面典型和反面警示相结合、读书活动和专题讨论相结合、理论学习相结合等方式,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四、五次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论述和文件精神。欲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自觉性。
第二阶段是落实责任。主要是院党组和院、庭领导干部按照规定和要求,履行好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和执行廉政建设纪律规定,以上率下;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好廉政党课和廉政谈话制度,并认真填写好《主体责任工作手册》。
第三阶段是检查督促。主要是通过自查、组织专项检查和接受上级法院检查,推动该项活动的开展和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此阶段的重点是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主体责任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情况、“一案双查”和责任追究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手册》的填写记录情况以及本次活动开展的相关记录。
第四阶段是推进整改。通过学习教育、落实责任和监督检查,发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最后形成活动总结,并将结果纳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评估内容,强化本次活动的结果运用。
活动共包含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学习教育,将采取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正面典型和反面警示相结合、读书活动和专题讨论相结合、理论学习相结合等方式,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四、五次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论述和文件精神。欲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自觉性。
第二阶段是落实责任。主要是院党组和院、庭领导干部按照规定和要求,履行好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和执行廉政建设纪律规定,以上率下;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好廉政党课和廉政谈话制度,并认真填写好《主体责任工作手册》。
第三阶段是检查督促。主要是通过自查、组织专项检查和接受上级法院检查,推动该项活动的开展和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此阶段的重点是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主体责任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情况、“一案双查”和责任追究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手册》的填写记录情况以及本次活动开展的相关记录。
第四阶段是推进整改。通过学习教育、落实责任和监督检查,发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最后形成活动总结,并将结果纳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评估内容,强化本次活动的结果运用。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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