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因琐事厮打酿悲剧 兄死弟获刑十二年
2015-06-19 14:37:37 | 来源:陕西法院 | 作者:韦霞
  同胞兄弟喝酒时因琐事发生争执,相互厮打间,弟弟误将哥哥殴打致死。6月10日,陕西省镇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郭祖军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郭祖军与郭义系同胞兄弟,二人平日关系和睦,也没有大的矛盾。2014年12月2日19时许,郭祖军和哥哥郭义一起在自家喝酒聊天,不料,酒后的哥哥郭义随口用当地的方言骂了弟弟郭祖军一句后,引起了弟弟的怒火。二人随后在其屋前发生争吵,继而双方发生厮打,郭义将郭祖军摔倒在地并掐住郭祖军的脖子,撕扯间,郭祖军发现自己脖子处有血迹后,更为气愤,便用拳头在郭义右耳部位打了一拳,其母闻讯赶来阻止未果,二人仍继续厮打,郭祖军随手在猪圈旁边拿起一根柴棍朝郭义身上抡去,在厮打的过程中俩人同时跌进一坑中,出来仍继续厮打二人又同时倒在地上,郭义面部朝下,郭祖军在郭义的背部又打了几拳之后便回屋。其母等人这时再上前呼喊郭义时,郭义便已无答应。后在邻居帮助下将郭义送往医院救治,不料其在途中死亡。经鉴定,郭义系右面部钝性外力作用导致闭合性颅脑损伤致弥漫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案发后,郭祖军的家属赔偿了被害人郭义家丧葬费3.17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祖军与被害人系同胞兄弟,理应团结互爱、和睦相处,但被告人酒后仅因琐事与其兄发生纠纷,不能冷静处理,在厮打过程中致其兄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依法对其作出以上判决。(文中被害人为化名)

  【法官寄语】 面对这样的悲剧,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无论亲兄弟还是乡里乡亲的邻居,遇到纠纷切莫使用武力解决问题,武力只会使本该简单的矛盾复杂化,甚至酿成悲剧,希望大家从这个案例中汲取教训。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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