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法院“三举措”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2015-06-17 15:26:40 | 来源:重庆法院 | 作者:许世雄
  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坚持廉政风险机制建设与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相结合、同推进,采取教育引导、排查风险、落实防控安排等措施,积极稳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

  深入学习各级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以,并在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同时,利用主题教育活动、制作廉政文化宣传栏、建设廉政文化廊和案例警示、约访谈话等多种形式,突出抓好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教育、岗位廉洁行为规范教育、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和法纪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廉洁风险意识。

  根据各庭室职责划分和“三定方案”,梳理岗位职权,按照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岗位流程的特点,在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基础上,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多种形式,认真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点。针对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分析研究,明确责任人,制定防控措施。

  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对症下药,不断加强体制创新,建立并推行廉政监察员制度;制订廉政监督卡;建立岗位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落实案件审理对外提前公告和社会关注度较高案件审判播报制度;健全案件责任倒查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加强审务督查。同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收入申报等制度。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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