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法院: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2015-05-18 09:56:14 | 来源:广西法院 | 作者:曾智菊
自4月以来,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宣传活动中,干警们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展板、送法进村入寨的方式,把宣传民族政策与法律法规相结合,大力宣传民族政策、法规和知识,耐心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增强广大群众的民族法制观念和团结共荣意识。
近年来,金秀法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深化民族调解化解民事纠纷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针对地处少数民族地区,民风淳朴的特点,注重树立打造少数民族调解机制品牌,积极开展少数民族法官与少数民族诉讼主体一对一的对接调解活动,加大对兼通汉语、少数民族语言的法官和本地少数民族法官的培养;二是强化法官带案下乡、巡回调解、上门服务工作,多次深入田间地头、瑶山村寨、纠纷现场开展调解工作,巧用“石碑”等村规民约、民风良俗,高效、便捷地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加强与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交警大队、妇联等组织的联系,对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聘请少数民族人民陪审员,邀请瑶老族老参与调解,多方面多层次深化少数民族调解工作。2010年至2014年,该院共审理民商事案件1600余件,所结案件中,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的有1300多件,调撤率达80%以上,保持较高水平,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使民间纠纷达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目的,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金秀法院通过民族调解等多种方式发展多民族文化、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进一步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建设民族团结先进区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目前,在金秀县的推荐下,该院正在积极申报来宾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近年来,金秀法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深化民族调解化解民事纠纷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针对地处少数民族地区,民风淳朴的特点,注重树立打造少数民族调解机制品牌,积极开展少数民族法官与少数民族诉讼主体一对一的对接调解活动,加大对兼通汉语、少数民族语言的法官和本地少数民族法官的培养;二是强化法官带案下乡、巡回调解、上门服务工作,多次深入田间地头、瑶山村寨、纠纷现场开展调解工作,巧用“石碑”等村规民约、民风良俗,高效、便捷地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加强与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交警大队、妇联等组织的联系,对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聘请少数民族人民陪审员,邀请瑶老族老参与调解,多方面多层次深化少数民族调解工作。2010年至2014年,该院共审理民商事案件1600余件,所结案件中,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的有1300多件,调撤率达80%以上,保持较高水平,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使民间纠纷达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目的,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金秀法院通过民族调解等多种方式发展多民族文化、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进一步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建设民族团结先进区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目前,在金秀县的推荐下,该院正在积极申报来宾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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