仨“80后”打工仔替老板顶罪 知法后自首后获缓刑
2015-05-13 15:39:56
     中国法院网讯  自己雇佣的货车违法被有关部门依法扣押后,老板找人将执法人员打伤并严重损坏执法车辆。事后,老板找来自己的三个“80后”员工投案自首替自己顶罪,让这三个二十五、六岁的小伙主动投案。在得知事情严重性后,三名小伙又重新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近日,该案经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审理,三个小伙构成包庇罪,获得缓刑。

  去年四月份,王老板因其雇佣的货车违法被执法人员依法扣押,给予处罚。五天后,在王老板所在村的路口,王老板将行至此处的执法车辆拦停,将执法人员打伤,并伙同他人持镐把、消防斧将执法车辆的前风挡玻璃及车窗玻璃砸坏。事后王老板指示自己的员工朱明、李杨、刘磊(均为化名)三人替自己顶罪,投案自首。随后三人谎称自己是砸坏执法车辆并殴打执法人员的嫌疑人,企图冒名顶替、包庇王老板。事后,三人通过向懂法人士请教后知晓自己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属于犯罪,又重新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明、李杨、刘磊三人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均已构成包庇罪,依法均应惩处。但鉴于三被告人主动投案,且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予以从轻处罚。根据三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三人犯包庇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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