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中院:找准差距 强化措施 提升审判质效
2015-05-06 15:52:31 | 来源:陕西法院
按照2015年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签订的《案件质量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5月5日上午,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集部分基层法院院长、延安中院业务庭负责人召开了约谈会,对第一季度案件质量评估情况较差的四个基层法院、延安中院三个业务部门及主管副院长进行了约谈。
会议首先对第一季度全省法院及宝塔区、志丹、甘泉、黄陵四个基层法院和延安中院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局三个业务庭案件质量评估情况进行了通报。参会基层法院院长、延安中院业务庭负责人及主管副院长对该院、庭室存在短板指标的原因进行了剖析,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延安中院院长冯迎春强调,全市法院要认清现在仍然处于落后局面的严峻形势,立足现状,找准差距,抓住重点,迎难而上,在认真研判司法统计数据的基础上,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补强审判质效“短板”。要继续加强案件质量评估,根据评估情况,每一季度召开一次约谈会。要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估的评价和导向作用,以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载体,牢牢抓住提升审判质效这个中心,狠抓审判执行工作,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切实扭转落后态势,以期在上半年各项指标有所提升。
会议首先对第一季度全省法院及宝塔区、志丹、甘泉、黄陵四个基层法院和延安中院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局三个业务庭案件质量评估情况进行了通报。参会基层法院院长、延安中院业务庭负责人及主管副院长对该院、庭室存在短板指标的原因进行了剖析,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延安中院院长冯迎春强调,全市法院要认清现在仍然处于落后局面的严峻形势,立足现状,找准差距,抓住重点,迎难而上,在认真研判司法统计数据的基础上,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补强审判质效“短板”。要继续加强案件质量评估,根据评估情况,每一季度召开一次约谈会。要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估的评价和导向作用,以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载体,牢牢抓住提升审判质效这个中心,狠抓审判执行工作,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切实扭转落后态势,以期在上半年各项指标有所提升。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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