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天过海盗卡销赃 恶行暴露终受刑罚
2015-05-05 16:06:25 | 来源:廊坊广阳法院 | 作者:王煜彬 徐婧
  购物卡内金额离奇失踪,盗窃者张某终落网。近日,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以盗窃罪被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4年9月9日16时许,张某到朋友李某的宾馆闲聊,期间无意发现收银台抽屉内有四张5000元面值的新朝阳购物卡,顿时心生邪念,趁李某不注意顺手将卡拿走。随后在广阳区新朝阳购物中心一楼的老庙黄金共分三笔刷卡消费19154元购买了黄金首饰,后将该四张购物卡放回原处,并将购买的黄金首饰销赃,所得的赃款被其全部挥霍。待李某购物时,发现卡内没有余额,遂开始调查询问,跟店家确认后发现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即报了警。

  广阳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又因其系累犯,故依照法律从重予以处罚。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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