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法院:强化执行威慑 助推诚信建设
2015-04-16 09:44: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邵阳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李畅华 李崇华)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却有一部分人怀着侥幸的心理,即使有钱也不愿意偿还借款。为了在社会上形成典型示范作用,助推社会诚信建设,严厉打击赖账行为,4月15日上午,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戴马宁带领执行局、回龙寺法庭干警一行近十人,前往一渡水镇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赵某、李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其家属闻讯后找到执行法官,表示将积极筹钱偿还欠款,这次集中执行取得良好的效果,有力促进了当地诚信体系建设。

  张某是一渡水镇某村的秘书,2005年、2006年分多次向信用社借款本金共计18万元,2007年与其妻李某离婚,单方面约定所有债务由其一人承担,事后夫妻又共同生活,作为村干部,以假离婚的方式躲避债务,影响非常恶劣。而开着饭店的邵某、赵某夫妇自1994年分多次向信用社借款本金共计7万多元,回龙法庭法官多次去他家做工作,邵某都假借各种理由不出面,毫无还款之意,在当地影响极其恶劣。因为以上因素的影响,一渡水镇债务人未主动还款的特别多,引起连锁反应。

  自今年元月份开始,回龙法庭受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六十余件,涉案金额上千万元,大多数为个人向新宁县农村信用社所借的贷款,由于涉及信用社改制,这次集中清收贷款,引起案件数量井喷。然而,由于很多都是陈年旧账,部分债务人认为,反正这么多年了,不还款也没看到有什么不良后果,有些人则采取观望态度,看其他人有没有还款。因此,即使案件到了法院,经过审理,产生了生效判决,没有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些当事人也不会主动还款。为了扭转这种局面,新宁法院这次重拳出击,多部门采取联合行动,强化执行威慑机制,使老赖们看到长出牙齿的生效裁判,也给民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讲诚信也将更加深入人心。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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