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坚持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 不断提升司法能力
湖北法院收听收看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
2015-03-18 14:10:37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北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陈晓露 程勇) 3月17日下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院领导、厅级干部、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及全省各中级法院收听收看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湖北高院院长李静强调,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能力。
李静指出,刚刚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之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局之年、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新常态下稳增长调结构紧要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总结经验启示,凝聚改革共识,增强奋进信心,开启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征程。
李静强调,一是坚持公正司法、提高审判质效。要敢于纠错,勇于担当。严格依法办案,努力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要在提高办案质量的同时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二是坚持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要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加大公开力度,让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有更加深刻全面的认识和了解,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服务保障大局、优化发展环境。要坚决打击违法犯罪,充分保障民生权益,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四是推进司法改革、创新工作机制。要积极推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要加强法官职业保障力度。五是坚持从严治警、打造过硬队伍。要更加注重思想政治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司法廉洁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法院和法官的形象。六是自觉接受监督、做好联络工作。全省法院要将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作为谋划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措施的重要依据,按照省法院的办理工作方案,逐一制定措施,抓好落实,加强督办,及时办结回复。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大司法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积极争取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为法院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李静要求,全省法院要按照最高法院、省委的部署,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深理解,提高认识,找准人民法院服务改革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增强司法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发挥法院的职能作用,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李静指出,刚刚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之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局之年、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新常态下稳增长调结构紧要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总结经验启示,凝聚改革共识,增强奋进信心,开启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征程。
李静强调,一是坚持公正司法、提高审判质效。要敢于纠错,勇于担当。严格依法办案,努力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要在提高办案质量的同时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二是坚持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要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加大公开力度,让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有更加深刻全面的认识和了解,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服务保障大局、优化发展环境。要坚决打击违法犯罪,充分保障民生权益,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四是推进司法改革、创新工作机制。要积极推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要加强法官职业保障力度。五是坚持从严治警、打造过硬队伍。要更加注重思想政治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司法廉洁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法院和法官的形象。六是自觉接受监督、做好联络工作。全省法院要将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作为谋划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措施的重要依据,按照省法院的办理工作方案,逐一制定措施,抓好落实,加强督办,及时办结回复。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大司法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积极争取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为法院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李静要求,全省法院要按照最高法院、省委的部署,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深理解,提高认识,找准人民法院服务改革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增强司法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发挥法院的职能作用,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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