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收到议案522件
高度关注重点领域立法 立法方面议案511件
2015-03-11 07:47:28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陈小康
  到3月10日12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规定的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代表团、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522件。其中立法方面的议案有511件,监督方面的议案有8件,还有一些涉及决定事项的议案。

  10日下午,记者从大会秘书处议案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议案组共收到议案522件,比去年两会收到的468件略有上升。511件立法方面的议案中,有1件立法解释议案。510件法律案中,宪法及宪法相关法类60件,占总数的11.76%;民法商法类64件,占12.55%;行政法类190件,占37.25%;经济法类104件,占20.39%;社会法类40件,占7.84%;刑法类33件,占6.4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类19件,占3.73%。

  记者从大会秘书处议案组了解到,2014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议案468件,今年代表提出的议案数量有所增加,议案质量进一步提高。根据初步统计,代表通过专题调研、视察或座谈走访等方式形成的议案有391件,占议案总数的74.9%。在提出的法律案中,附有法律草案文本的有210件,占法律案总数的41.18%。

  秘书处议案组副组长郭振华表示,今年的议案主要高度关注民主政治建设、经济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土地制度改革和“三农”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文化产业发展特别是公共文化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法律的有效实施。今年监督方面的议案有8件,主要是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关系民生的重要法律开展执法检查,维护法律的权威。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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