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城法院出台13项措施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2015-03-02 15:58:05 | 来源:中国法院网陕西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罗丹) 新年伊始,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法院院长会会议精神,努力找准法院服务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出台了《关于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全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出13项具体措施,全力以赴为包括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火车站北广场棚户区征收及顺城巷沿线开发等在内的87个重点项目、156.8亿元投资计划保驾护航。
《意见》指出,要积极整合司法资源,拓展延伸审判职能,切实增强审判工作服务企业、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识,提升依法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意见》要求,要创新举措,建立“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协商沟通化解矛盾、完善司法建议和加强法制宣传”等工作机制,提高服务的前瞻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重点项目建设中的矛盾纠纷。《意见》强调,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中,要着重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明确职责定位,服务大局“谋”发展。要充分认识重点项目建设的重要性,以司法保障和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为己任,主动联系、定期走访,及时了解各重点项目的司法需求,主动配合重点项目建设,为加快皇城提升、道北跨越、城东崛起作出积极的努力。二是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稳定“举”实措。加强涉重点项目案件的诉前纠纷化解工作。打造立案、审理和执行重点项目建设案件的“绿色通道”。积极参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从严惩处干扰甚至损害重点项目建设、阻挠重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刑事犯罪活动。三是准确研判区情,深入一线“解”难题。密切关注全区经济发展新常态、社会发展新趋势和人民群众新要求,认真研究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审判五进”,深入重点项目企业开展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法律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规避商业风险的能力。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能力“优”服务。以司法能力建设为抓手,推进岗位练兵,加强司法廉洁教育,不断提升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所需的司法水平,确保司法公正。
《意见》指出,要积极整合司法资源,拓展延伸审判职能,切实增强审判工作服务企业、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识,提升依法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意见》要求,要创新举措,建立“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协商沟通化解矛盾、完善司法建议和加强法制宣传”等工作机制,提高服务的前瞻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重点项目建设中的矛盾纠纷。《意见》强调,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中,要着重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明确职责定位,服务大局“谋”发展。要充分认识重点项目建设的重要性,以司法保障和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为己任,主动联系、定期走访,及时了解各重点项目的司法需求,主动配合重点项目建设,为加快皇城提升、道北跨越、城东崛起作出积极的努力。二是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稳定“举”实措。加强涉重点项目案件的诉前纠纷化解工作。打造立案、审理和执行重点项目建设案件的“绿色通道”。积极参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从严惩处干扰甚至损害重点项目建设、阻挠重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刑事犯罪活动。三是准确研判区情,深入一线“解”难题。密切关注全区经济发展新常态、社会发展新趋势和人民群众新要求,认真研究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审判五进”,深入重点项目企业开展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法律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规避商业风险的能力。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能力“优”服务。以司法能力建设为抓手,推进岗位练兵,加强司法廉洁教育,不断提升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所需的司法水平,确保司法公正。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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