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对高耗能高污染建设项目说"不"
2004-04-06 09:03:33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孙晓胜
  北京市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今后不再批准建设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以确保市民享受到更多的蓝天。

  这是北京市政府5日发布的第十阶段控制大气污染的众多措施之一。北京市将想方设法使今年全年的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62%以上。

  在对高耗能高污染建设项目说“不”的同时,北京市政府还要求发改委和环保局等部门进一步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指导在发展中控制污染物排放增量。对现有的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单位制定并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方案,通过结构调整、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等措施,切实减少颗粒物、二氧化硫等大气污染物排放。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负责人介绍,目前北京市大气污染治理已经进入攻坚阶段,治理的难度越来越大。北京市将从大力削减大气污染排放总量、推进郊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制定完善相关标准和政策、动员公众参与,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等四个方面入手,实现第十阶段的目标。

  为此,北京市建委等部门还将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要求各工地按规定减少大规模城市建设造成的扬尘污染。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工地,城管执法部门将予以处罚,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对逾期仍不改正的,将责令停工整顿。

  北京市园林局今年将组织新增、改造城市绿化面积1000公顷,对五环路内主要道路旁的裸露树堰进行覆盖。交通部门加强对汽车维修企业和机动车检测场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机动车排放检查与维修制度。继续增加清洁燃料车辆,年内更新淘汰老旧公交车500辆。

  今后北京市还将把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作为相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北京市政府督查室、监察局和环保局将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的单位,依据《关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追究行政责任的暂行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对在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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