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龙州县法院:让残疾人享受VIP司法服务
2015-02-27 15:27:10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王冬玲)  近年来,广西龙州县人民法院坚持“为民司法,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考虑到残疾当事人在诉讼中的诸多不便,全心全意为他们提供VIP司法服务,用真心、诚心、爱心温暖他们的心灵,受到残疾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一场充分受尊重的官司

  “没来法院打官司之前,我心里非常害怕,怕法院的人因为我残疾而看不起我,但没想到我所接触到的法院的每一个人都对我非常好,让我感到很温暖,很舒心。”2014年3月2日,当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原告赵春梅在开庭结束后在庭审笔录上签字时,她激动地对站在一旁的书记员小覃说道。

  2013年8月,一场无情的车祸让当时年仅32岁的赵春梅失去双腿,成了一名无劳动能力、经济非常困难的残疾人。2014年2月,她把肇事者告上法院,考虑到她的特殊情况,法院当即为她开通残疾人诉讼绿色通道,让其免交诉讼费,并为其申请了法律援助律师。开庭那天,负责值庭的法警用轮椅小心翼翼地把她带到审判庭,庭审结束后,又把她带到调解室休息等候,享受到法院如此周到细心的服务,赵春梅心里的坚冰彻底融化了。

  残疾人往往有较强的自尊和自卑心理,如果以不平等的方式对待他们,很容易引起他们反感甚至心灵的受伤。为了确保残疾当事人“打一个公正、便捷、受尊重的官司”,该院总是尽心尽力将司法服务做到最好,通过强化便民诉讼措施、推行优先办案制度、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等多项措施,进一步保障残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受到充分的尊重,让他们不仅仅感受到司法的公正,还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一个有温度的案件回访

  “婚虽然离了,但还有孩子,身体残了,但心很透亮。案件结了你们还来看我,让我感觉热乎乎的,我想要更好地生活,为了母亲,为了儿子!”2014年12月底,当该院下冻法庭的法官到下冻镇布局村对一起残疾人离婚的案件进行回访时,这名有腿部残疾但性格刚毅的汉子紧紧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十年前,这名汉子吴某在驾驶摩托车时发生事故,不幸致高位截瘫,被评定为一级肢体残疾。俗语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妻子李某在吴某出事后不到半年,感到照料艰辛、生活无望,抛下重病的丈夫和刚满两岁的孩子离家出走,从此杳无音讯。

  吴某起诉到该院后,下冻法庭承办了这起案件,依法公告判决两人离婚。但一直以来,下冻法庭的法官们依然牵挂这个困难的家庭,考虑到吴某母亲年事已高,儿子正在念书,而全家没有什么经济收入,便主动联系民政部门为他们办理了低保,还不时利用下乡办案之机来回访看望他们一家人,了解他们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尽力帮他们解决,并不时鼓励吴某不要放弃对生活的憧憬,要以更顽强的姿态追寻更美好的明天。

  案件回访不仅可以化解“法结”,而且可以打开“心结”,该院积极主动回访残疾当事人,密切了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增强当事人对法院的理解和信任,在法院和残疾当事人中间架设起一座沟通、信任的桥梁,温暖了他们的心灵。

  一次翻山越岭的上门送款

  “法官,你们不但这么快就帮我执行回来全部执行款,而且这么炎热的天,还大老远地赶来把执行款送到家里,我心里非常感激,也很过意不去。”2013年7月2日,该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黄延辉和执行局局长农恩华等六名干警,顶着炎炎烈日,经过车辆在崎岖蜿蜒的山路上两个多小时的行驶,才来到金龙镇民建村陇板屯,将15万元执行款送到瘫痪在床、无法行走的申请执行人农某手中。当农某看见满头大汗的六名法院干警把执行款如数送到自己床前,颤抖着接过钱,感动得热泪盈眶。

  原来,农某和被执行人蒙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后被蒙某打伤,该案经法院判决生效后,蒙某不主动履行义务,农某申请执行。分管执行的副院长黄延辉了解到农某家庭十分贫困,急需治疗费和护理费,高度重视该案,亲自出马与主办法官一起执行该案,使得该案很快执结。考虑到农某瘫痪在床,无法亲自到法院领取执行款,法官们决定亲自上门,于是便顶着烈日,翻山越岭把执行款送到了农某手中。

  为残疾当事人送款上门,对这些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来说,是莫大的便利,虽然只是一个小举措,但却能让他们充分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增强生活信心。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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