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步:跨省千里为执行 铁骨柔情护法威
2015-02-10 10:58:15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南频道 | 作者:王辉鹏 肖嘉
近日,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远赴上海市奉贤区,行程1500余公里拘留被执行人谭某,并查封其位于上海奉贤区的房产,为申请执行人曾某成功执回部分案款,解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申请人曾某与被执行人谭某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经邵阳中院二审审理,判决谭某赔偿曾某借款本金及利息55万余元。谭某以自己只是担保人不需要偿还为由推脱,拒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曾某多次催讨未果,无奈之下向城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月底,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的举报,称被执行人谭某现在江苏省吴江区上班,月薪超万,并在上海市奉贤区拥有房产。执行法官当天即专门针对该案制定了工作方案,决定跨省执行。
第二天,执行法官一大早即驱车14个小时奔赴江苏省吴江区,晚上九点半赶到了目的地。
第三天,根据申请人曾某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蹲守数小时,找到了被执行人谭某。执行法官耐心地向谭某辨法析理,反复做思想工作,督促其主动申报财产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还款义务,谭某坚持其作为担保人没有义务还款,亦拒绝提供任何财产信息。面对谭某的百般抵赖,执行法官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就近将其拘留在奉贤区南桥拘留所。
由于谭某拒不申报财产,执行法官又于次日专程前往上海市房产交易中心查询其房产信息,并顺利冻结了谭某名下的房产。拘留所里,谭某终于意识到自己作为担保人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顽固抗法实不可取,一改之前拒不执行的态度,表示同意还款,当场兑现了16万元的执行案款,并就剩余案款提供了还款方案,案件的执行成功告一段落。
申请人曾某与被执行人谭某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经邵阳中院二审审理,判决谭某赔偿曾某借款本金及利息55万余元。谭某以自己只是担保人不需要偿还为由推脱,拒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曾某多次催讨未果,无奈之下向城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月底,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的举报,称被执行人谭某现在江苏省吴江区上班,月薪超万,并在上海市奉贤区拥有房产。执行法官当天即专门针对该案制定了工作方案,决定跨省执行。
第二天,执行法官一大早即驱车14个小时奔赴江苏省吴江区,晚上九点半赶到了目的地。
第三天,根据申请人曾某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蹲守数小时,找到了被执行人谭某。执行法官耐心地向谭某辨法析理,反复做思想工作,督促其主动申报财产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还款义务,谭某坚持其作为担保人没有义务还款,亦拒绝提供任何财产信息。面对谭某的百般抵赖,执行法官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就近将其拘留在奉贤区南桥拘留所。
由于谭某拒不申报财产,执行法官又于次日专程前往上海市房产交易中心查询其房产信息,并顺利冻结了谭某名下的房产。拘留所里,谭某终于意识到自己作为担保人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顽固抗法实不可取,一改之前拒不执行的态度,表示同意还款,当场兑现了16万元的执行案款,并就剩余案款提供了还款方案,案件的执行成功告一段落。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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