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法院进村开庭 给9旬老人送上司法温情
2015-02-05 11:11:30 |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建频道
  • 承办法官帮老人穿衣服并安抚老人
  • 巡回法庭开庭现场
     中国法院网讯 (陈立烽 陈桂莲)  福建省上杭县蛟洋镇坪上村村部空地临时悬挂的国徽下,只有简单的两张桌子、几把椅子,但法官、书记员、法警、公诉人、被告人一个都不少。这就是上杭县人民法院生态资源巡回审判的现场。

  在寒冬腊月的2月2月,上杭法院联合检察、公安、司法等单位驱车前往距离县城50公里外的偏僻山村蛟洋坪上村进行巡回审判。

  “上杭县人民法院生态资源审判庭现在开庭。”随着主审法官落下的法槌,100多名当地群众静静地旁听案件的审理。

  出生于1923年的被告人赖某某,今年已92岁,是蛟洋镇坪上村村民。他于2014年3月26日上午到祖地扫墓,过失引起森林火灾,造成过失火灾有林地面积122亩,烧毁林木立木蓄积293立方米,森林直接经济损失2万余元,构成了失火罪。考虑被告人年老体衰、行动不便、又居住在偏远的村庄,生态资源庭承办法官决定到被告人所在地开庭审理。

  “在乡下开庭,一是照顾老人已92岁高龄,体现了法院便民利民的工作原则,二是农村群众法律知识缺乏,通过巡回办案达到‘审结一件、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立案庭庭长如是说。

  考虑到被告人系老年人犯罪,且具有自首和在案发后能参与扑火等情节,上杭法院对被告人赖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庭后,承办法官将老人送回家中,并耐心地向老人解释判决结果。

  法官离开时,老人牢牢握住法官的手哽咽道谢:“因为我的一点过失,让你们跑了好几趟,还为了方便我把庭开在村里,真的太感谢了!”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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