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铜梁法院人民陪审员履职有保障
2015-01-12 16:36:31 | 来源:重庆高院 | 作者:单丹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通过全方位的教育、引导、激励,落实各项举措举措,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自身优势,确保人民陪审员有效履职,2014年人民陪审员陪审率同比提升6个百分点。

  重视教育培训,提高履职能力。以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审判工作流程、庭审活动技巧、司法职业道德为主要培训内容。近年来,该院共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集体培训5次,针对性的讲座3次,集体观摩庭审6次,还不定期邀请资深法官结合案例对陪审员开展业务培训。同时,为每位陪审员订阅《人民法院报》、《司法文件选》、《人民陪审员法律法规手册》等书刊,将法院编发的《龙乡法庭内外》、《法院工作简报》等发放给陪审员,以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抓好制度落实,提高参审效果。该院进一步修订完善落实《铜梁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使用暂行规定》,对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予以规定,尤其在涉及婚姻家庭、劳动争议、邻里纠纷及未年人案件里,要求邀请当事人生活、工作、学习地比较密切的陪审员参审;对涉及未成年犯罪案件,邀请了未成年人所在学校的老师参与陪审,对感化、教育未成年人起到很大作用。2014年人民陪审员一审案件陪审率达98%。

  强化工作保障,提高工作积极性。该院设置单独的人民陪审员办公室,让人民陪审员工作“有阵地”;制定实施《人民陪审员误工、误餐补助办法》,解决人民陪审员“后顾之忧”;定期召开人民陪审员专题座谈会,充分听取人民陪审员的意见与建议,并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人民陪审员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人民陪审员队伍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了人民陪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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