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内乱扔酒瓶被制止 男子刺伤清洁工被判刑
2015-01-04 10:43:44 | 来源:中国法院网南昌东湖频道 | 作者:刘媛 阙丽娟
  男子在公园内喝醉后随手将酒瓶扔在地上,遇公园打扫卫生的人劝阻,两人发生争执后男子将对方刺伤。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万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4年8月29日15时许,被告人万某在南昌市八一公园舞台边饮酒,喝醉后乱扔玻璃酒瓶,负责在公园打扫卫生的被害人陈某要求被告人万某不要乱扔,后双方发生争吵,被告人万某用随身携带的一把木柄尖刀将被害人陈某刺伤。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在八一公园民德路门口将被告人万某抓获归案。经鉴定,被害人陈某右腹部、右臀部、右髂腰部创,腹腔少量积血系锐器穿透腹壁,腹壁出血在腹腔积聚形成,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万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一人轻伤二级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万某使用凶器实施伤害行为,酌情从重处罚。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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