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执法如山扬正气 迷途少年知错悔改暖人心
2019-04-18 15:42:32
中国法院网讯 (李慧惠 刘晓惠) 近日,一起刑事案件未成年人家属杨先生特地赶到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为少年庭法官鲍燕娇送来一面锦旗,称赞其“执法如山扬正气,秉公办事得民心”,是个暖人心的好法官。
原来,该案件的被告人是一名高三学生,承办人收案后非常重视,并指定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被告人小杨系四川人,在老家读高中,2017年暑假期间,被告人杨某与被害人陈某在苏州因琐事发生纠纷,后被告人杨某纠集他人对陈某实施殴打,鉴定陈某的损伤属于人体轻伤二级。
考虑到被告人仍未成年,本着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鲍法官多次打电话与双方沟通,组织双方进行和解,被告人家属在已经支付部分医药费的基础上再一次性赔偿被害人5万元,最终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
法院认为,小杨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小杨犯罪时系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又鉴于小杨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的罪行,系自首;再鉴于被告人家属对被害人作出赔偿并取得谅解,遂最终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十五天。
杨先生说,“这样一来,我儿子在服刑期满后应该就可以参加今年的高考了,真的要感谢法官,感谢她的耐心、细心、热心、有责任心。”
“小杨在犯罪时系未成年人,由于其涉世不深,不能正确认识和判断自己行为的后果,遇事冲动而导致本次犯罪,对其本人和家庭而言,均应当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承办法官希望,小杨能以此为鉴,遇事三思而后行,重新树立起对新生活的信心,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十年来,虎丘法院受理涉少刑事案件的数量大幅下降,从2010年起的55件,逐年呈现下降趋势,特别是2013年新刑诉法施行后,总体处于低位运行,2017年仅收案6件6人。法院办理涉少刑事案件的目的并不仅仅是要对这些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惩罚,更重要的是希望他们能够迷途知返,也希望孩子们的父母能够更加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让孩子得到更好地发展。
原来,该案件的被告人是一名高三学生,承办人收案后非常重视,并指定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被告人小杨系四川人,在老家读高中,2017年暑假期间,被告人杨某与被害人陈某在苏州因琐事发生纠纷,后被告人杨某纠集他人对陈某实施殴打,鉴定陈某的损伤属于人体轻伤二级。
考虑到被告人仍未成年,本着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鲍法官多次打电话与双方沟通,组织双方进行和解,被告人家属在已经支付部分医药费的基础上再一次性赔偿被害人5万元,最终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
法院认为,小杨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小杨犯罪时系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又鉴于小杨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的罪行,系自首;再鉴于被告人家属对被害人作出赔偿并取得谅解,遂最终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十五天。
杨先生说,“这样一来,我儿子在服刑期满后应该就可以参加今年的高考了,真的要感谢法官,感谢她的耐心、细心、热心、有责任心。”
“小杨在犯罪时系未成年人,由于其涉世不深,不能正确认识和判断自己行为的后果,遇事冲动而导致本次犯罪,对其本人和家庭而言,均应当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承办法官希望,小杨能以此为鉴,遇事三思而后行,重新树立起对新生活的信心,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十年来,虎丘法院受理涉少刑事案件的数量大幅下降,从2010年起的55件,逐年呈现下降趋势,特别是2013年新刑诉法施行后,总体处于低位运行,2017年仅收案6件6人。法院办理涉少刑事案件的目的并不仅仅是要对这些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惩罚,更重要的是希望他们能够迷途知返,也希望孩子们的父母能够更加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让孩子得到更好地发展。
责任编辑:庞宇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