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三河“三到位”推进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
2015-01-04 09:17: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三河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杨澜涛)  今年以来,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穿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工作始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更新工作理念,拓宽工作思路,有效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庭审工作到位,确保案件质量。坚持搞好审前社会调查。为更好地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主”的少审原则,使法庭教育更具针对性,三河法院坚持对每起未成年被告人案件进行审前社会调查,并将社会调查材料在庭上宣读,征求控辩双方的意见,将意见作为裁判的参考。对一些司法部门不愿调查或提出种种理由调查不能的案件,通过多渠道搜集信息进行自行调查,今年共对19起24人进行了审前调查,其中4起启动了自行调查程序,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审前调查率达到100%。充分发挥“爱心感教员”的积极作用。为使法庭教育不走过场、取得实效,今年以来,有7起案件邀请了爱心感教员参与庭审。如市三中两名高二年级学生之间的故意伤害案,虽然双方的家长都能到庭,为增加法庭教育的效果,三河法院特意邀请了三中的政教处主任和他们的班主任参加庭审,法庭教育阶段,两位爱心感教员分别就案件的起因、危害后果及对双方家庭的影响等不同角度进行了分析和说理,被告人听后痛哭流涕,一再对自己的冲动行为表示后悔,并主动向被害人及其奶奶道歉,还征求其父母意见表示积极赔偿,希望获得谅解,庭审效果非常好。庭后,三中的老师深有感触,表示如果在校园里,同是这番教育被告人肯定会不为所动的,认为在法庭这个特殊的环境下进行的教育效果确实比较明显。

  附带民事调解到位,化解信访隐患。关口前移,将调解作为预防信访的有效手段。为实现“零信访”的目标,对于附带民事案件,坚持庭前、庭中和庭后三个环节不放松,通过感染式、换位式、拉家常式等多种调解方式,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如在一起6名被告人的寻衅滋事案件中,被告人和被害人因争揽顾客发生口角,6名被告人仗着人多势众将2名被害人打伤。因被告人数较多,庭前各执己见,主办法官虽几次做工作,双方均未能达成一致。2名被害人情绪非常激动,表示不再接受调解,要求对被告人重判。庭审结束后,主办法官没有放弃最后的机会,先稳定住被害人情绪,然后分头做被告人家属的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害人对被告人予以了谅解。这起案件,主办法官或分或合进行调解共12次,最终取得了理想的效果。有效介入,化解隐患。比如在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中,被害人因对精神损害赔偿抱有高度期望,坚决表示不提附带民事诉讼,准备日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但就在案件开庭的前几天,被害人亲属到信访中心信访。从法律程序来看,当事人的信访毫无道理,而且其反映的问题也和尚未审理的刑事案件没有什么关系。但当事人的这一举动表现了被害人亲属的不安和无助。三河法院主动约信访人到法院,通过法律分析和实例渗透,逐渐转变了当事人刑事审判没有精神损害赔偿利益必定受损的观点,最终与被告人家属达成了有条件的谅解协议书,信访案件就此消除。

  回访、宣传到位,搞好延伸服务。坚持跟踪回访制度。继续做好对希望少年的回访工作,今年以来,对判处缓刑的17名希望少年,除外地的 6人外,其余11名均进行了定期回访。此外,对判处有期徒刑的希望少年,也尽其所能的给予爱心和鼓励。积极为新生少年推荐工作。比如在社会矫正案件回访中,法官了解到高某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而高某的妈妈曾当过厨师,针对这一情况,法官主动同某集团联系,同意将便民餐车低价出租给他们母子使用。适时地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防”胜于“打”,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将学校定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地,到多所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六一”前夕,到市第四小学开展了“情系群众,心系朝阳”为主题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九一”开学之际,到燕郊的汇福实验学校进行法制讲座,获得了师生的欢迎和好评。“12.4”首个宪法宣传日,与华北科技学院的师生一起到世纪广场进行了法律咨询服务,三次活动均在三河市电视台新闻中予以播报。12月初,三河团市委对三河法院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拍摄了专题片在电视台播放,为宣传法院工作、树立良好司法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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