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纠纷民警被打伤 妨害公务男子被判刑
2014-12-30 10:44:48 | 来源:中国法院网天津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王赫岩 王欣钢) 民警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被一名男子打伤,之后,该男子被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刘某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被告人刘某,男,汉族,41岁,大学文化。9月的一天晚上,公安河东分局民警李某、张某接110指令到本市河东区真理道大众家园小区处理一起纠纷警情。处理过程中,刘某对民警张某进行殴打并致其受伤。案发后,刘某被当场抓获。经鉴定,张某头部损伤、颈部损伤和胸部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遂作出以上判决。
被告人刘某,男,汉族,41岁,大学文化。9月的一天晚上,公安河东分局民警李某、张某接110指令到本市河东区真理道大众家园小区处理一起纠纷警情。处理过程中,刘某对民警张某进行殴打并致其受伤。案发后,刘某被当场抓获。经鉴定,张某头部损伤、颈部损伤和胸部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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