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院通报上海法院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经验
2014-12-26 10:25:38 | 来源:中国法院网上海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12月23日下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上海高院副院长盛勇强对上海法院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建设一年来形成的司法经验做了通报,会上同时发布了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涉自贸试验区审判工作白皮书。上海高院副院长吴偕林主持发布会。中央新闻单位驻沪机构、本市主要媒体记者近40人参加新闻发布会。会前还举行了上海高院、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查明专项合作签约仪式,签订了《外国法查明专项协议》。
2013年9月29日,上海自贸区正式挂牌成立。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实践,上海法院紧紧围绕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工作重心,结合司法改革任务,推出一系列重要举措,经过一年实践中的不断打磨和梳理总结,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经验。
据盛勇强介绍,为了更好地回应自贸区法治化、国际化、市场化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上海高院强化法治理念、拓展国际视野、尊重市场规律,进一步更新了司法理念。
据悉,自贸区设立之初,上海法院就已开始谋划在自贸区内加强审判机构和审判组织建设。2013年11月5日,经上海高院批准,浦东法院设立自贸区法庭,依法审理涉自贸试验区相关民商事案件。同时,该院在刑庭、行政庭、民一庭等相关审判部门设立专项合议庭,实行涉自贸区相关刑事、行政、劳动争议等案件的专项审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上海二中院)也在相关审判庭内完善专业化审判组织,依法集中审理与自贸试验区相关的一、二审案件,通过加强专业化审判组织建设,确保自贸区各类案件的审判效率和质量。
为进一步促进自贸区建设的司法保障,上海法院出台了一系列服务和保障自贸区建设的司法政策,如2014年年初上海高院出台的《上海法院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上海一中院出台的《涉自贸实验区案件审判指引》以及上海二中院出台的《适用<自贸区仲裁规则>仲裁案件司法审查和执行的若干意见》等。
在提升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专业化水平方面,上海法院形成了相对集中管辖和归口审理机制、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涉外民商事审判法律适用保障机制、便利诉讼机制等机制。如针对自贸区商事活动纠纷解决需要适用外国法的情况愈加普遍的问题,上海高院与华东政法大学已建立合作,利用该校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的教学科研优势,建立委托查明外国法的工作机制,为“外国法查明难”的问题提供了解决路径。
据了解,上海法院建立了案件信息定期报告、专业分析制度,对自贸区扩大开放和制度创新重点领域的案件进行定期分析研究,加强对涉“自贸试验区新政”纠纷等改革创新领域案件的专项跟踪,定期分析特点、趋势和适法难点,及时提出工作建议。据悉,上海一中院组建自贸区司法问题应对小组研究指导涉自贸区案件审判工作,形成三部自贸区研究专著,已由法律出版社公开出版。
此外,上海法院还探索建立了司法工商共建信用促进机制、法院与行政监管机关信息交流互动机制,同时运用司法建议等方式积极建言献策,在自贸区政府职能转变、监管模式创新、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中,自贸区法庭针对审判中发现的贸易、投资活动中的风险环节,及时发出司法建议,有的已被自贸区《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管理规则(试行)》采纳。自贸区法庭还引入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贸促会上海调解中心等调解组织,借助各方面力量开展委托调解工作。截至目前,已委托调解36件,成功调解7件。
“自贸区建设是国家改革发展的试验田,创新性地为之提供有效司法服务保障,则是法治中国建设、司法体制改革的试验田。”盛勇强表示,“上海法院将紧紧抓住这一难得机遇,继续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在为自贸区改革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同时,形成司法管理体制、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有益经验。”
2013年9月29日,上海自贸区正式挂牌成立。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实践,上海法院紧紧围绕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工作重心,结合司法改革任务,推出一系列重要举措,经过一年实践中的不断打磨和梳理总结,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经验。
据盛勇强介绍,为了更好地回应自贸区法治化、国际化、市场化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上海高院强化法治理念、拓展国际视野、尊重市场规律,进一步更新了司法理念。
据悉,自贸区设立之初,上海法院就已开始谋划在自贸区内加强审判机构和审判组织建设。2013年11月5日,经上海高院批准,浦东法院设立自贸区法庭,依法审理涉自贸试验区相关民商事案件。同时,该院在刑庭、行政庭、民一庭等相关审判部门设立专项合议庭,实行涉自贸区相关刑事、行政、劳动争议等案件的专项审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上海二中院)也在相关审判庭内完善专业化审判组织,依法集中审理与自贸试验区相关的一、二审案件,通过加强专业化审判组织建设,确保自贸区各类案件的审判效率和质量。
为进一步促进自贸区建设的司法保障,上海法院出台了一系列服务和保障自贸区建设的司法政策,如2014年年初上海高院出台的《上海法院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上海一中院出台的《涉自贸实验区案件审判指引》以及上海二中院出台的《适用<自贸区仲裁规则>仲裁案件司法审查和执行的若干意见》等。
在提升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专业化水平方面,上海法院形成了相对集中管辖和归口审理机制、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涉外民商事审判法律适用保障机制、便利诉讼机制等机制。如针对自贸区商事活动纠纷解决需要适用外国法的情况愈加普遍的问题,上海高院与华东政法大学已建立合作,利用该校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的教学科研优势,建立委托查明外国法的工作机制,为“外国法查明难”的问题提供了解决路径。
据了解,上海法院建立了案件信息定期报告、专业分析制度,对自贸区扩大开放和制度创新重点领域的案件进行定期分析研究,加强对涉“自贸试验区新政”纠纷等改革创新领域案件的专项跟踪,定期分析特点、趋势和适法难点,及时提出工作建议。据悉,上海一中院组建自贸区司法问题应对小组研究指导涉自贸区案件审判工作,形成三部自贸区研究专著,已由法律出版社公开出版。
此外,上海法院还探索建立了司法工商共建信用促进机制、法院与行政监管机关信息交流互动机制,同时运用司法建议等方式积极建言献策,在自贸区政府职能转变、监管模式创新、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中,自贸区法庭针对审判中发现的贸易、投资活动中的风险环节,及时发出司法建议,有的已被自贸区《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管理规则(试行)》采纳。自贸区法庭还引入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贸促会上海调解中心等调解组织,借助各方面力量开展委托调解工作。截至目前,已委托调解36件,成功调解7件。
“自贸区建设是国家改革发展的试验田,创新性地为之提供有效司法服务保障,则是法治中国建设、司法体制改革的试验田。”盛勇强表示,“上海法院将紧紧抓住这一难得机遇,继续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在为自贸区改革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同时,形成司法管理体制、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有益经验。”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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