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法院加强巡回审理力度 切实保护森林资源
2014-12-22 11:20:31 | 来源:中国法院网铜仁频道
印江法院加强巡回审理力度切实保护森林资源
中国法院网讯 为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12月18日,贵州省印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该县永义乡巡回审理了被告人李某某、代某滥伐林木一案,并当庭宣判了二被告人的罪行,给当地群众带来一次生动、直观的法律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中午12时30分,全国著名旅游区梵净山脚下,永义乡广场上响起了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前来旁听的人民群众顿时肃静,审判长宣布开庭审理李某某、代某滥伐林木一案。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李某某、代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前提下,擅自砍伐马尾松66株,林木蓄积32.5178立方米,数量较大,构成滥伐林木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二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过开庭审理,巡回法庭对被告人李某某、代某以滥伐林木罪判处其刑罚。二被告人均表示,因不懂法,犯了罪,应当受到法律制裁,并服从法院判决。
当巡回法庭宣判后,前来旁听的群众纷纷表示,第一次看到刑事案件的现场审理,感到非常的震撼。在感受法律的威严的同时,也让自己深受教育。过去我们不知道砍伐林木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现在知道了,今后如果确实需要砍伐林木,会主动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许可证。
自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以来,印江法院为方便群众诉讼,方便群众对司法审判的监督,实行阳光司法,大力推行巡回审判。这种深入群众开庭断案,为群众提供诉讼方便和法律知识的审判模式,受到人民群众一致好评。
中午12时30分,全国著名旅游区梵净山脚下,永义乡广场上响起了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前来旁听的人民群众顿时肃静,审判长宣布开庭审理李某某、代某滥伐林木一案。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李某某、代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前提下,擅自砍伐马尾松66株,林木蓄积32.5178立方米,数量较大,构成滥伐林木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二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过开庭审理,巡回法庭对被告人李某某、代某以滥伐林木罪判处其刑罚。二被告人均表示,因不懂法,犯了罪,应当受到法律制裁,并服从法院判决。
当巡回法庭宣判后,前来旁听的群众纷纷表示,第一次看到刑事案件的现场审理,感到非常的震撼。在感受法律的威严的同时,也让自己深受教育。过去我们不知道砍伐林木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现在知道了,今后如果确实需要砍伐林木,会主动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许可证。
自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以来,印江法院为方便群众诉讼,方便群众对司法审判的监督,实行阳光司法,大力推行巡回审判。这种深入群众开庭断案,为群众提供诉讼方便和法律知识的审判模式,受到人民群众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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