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以“庭审旁听”为基石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2014-12-19 09:44:03 | 来源:中国法院网北京海淀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张敏 朱泓洁)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通过个案审判让群众真正体会到司法程序和实体的公正,是建立内心拥护和法治信仰的最佳途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将建立法官以案释法制度,法院也需要改变以往应景式地、不成体系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这样的背景下,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庭审旁听”作为中心环节,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形成系统化的“庭审旁听”工作机制,深化普法教育工作效果。

  海淀法院将集体组织旁听与个人申请旁听,普通庭审旁听与示范庭审旁听相结合,以定向联系、电子公告等形式主动向群众公布近期将公开审理的案件。针对与法院有联系机制的相关群体,如:与法院开展法制共建的学校,培养法律职业者的高等院校、培训机关,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海淀法院逐渐形成体系化的旁听组织机制,根据旁听群体所属行业领域、文化程度、是否具有法律基础等,精心挑选类型、性质合适的案件以供旁听,努力达到最佳旁听效果,增强群众对司法处理过程的认同和理解,如:组织代表旁听,选择与代表职业类型相关、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组织留学生旁听,选择程序完整、一庭能审结的案件。今年以来,海淀法院组织的庭审旁听已达3000余人次。

  集体组织的旁听活动在庭审结束后,为了能让旁听群众更好地理解案件来龙去脉和相关法律知识,海淀法院均会安排法官与旁听人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用简单通俗的语言解释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并回答群众的提问。交流环节是旁听庭审环节的延续,能使群众更具司法参与感,同时也拉近了法官与群众间的距离,使得旁听效果从“一知半解”转变为“明明白白”,真正实现法制教育的作用。如:接待人大代表团联组旁听刑事案件后,法官就犯罪构成要件、刑事诉讼程序及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等问题进行详细介绍;接待行政机关人员旁听后,法官就行政诉讼法中的相关法条进行讲解,明确行政机关的执法程序及工作人员在履职时应注意的事项。不少群众表示,庭后交流环节使得法律知识能以更加形象生动的方式为大家所理解和掌握。事实证明,结合具体案例的普法效果较好,不少热衷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长期的熏陶下,向法院申请,担任起人民陪审员的职责,更深入地参与司法。

  完成庭审旁听,主要是向公众展示了司法程序的公正和涉及的法律问题,而法律规范将如何适应、法官最终将如何裁判,只能通过裁判结果来说明。为了能让旁听人员更全面地了解其所旁听案件的情况,增强审判的普法教育作用,海淀法院要求法官在案件宣判后及时将判决结果告知旁听人员,并将文书上网以便于公众查询相关案件,以有助于旁听人员了解具体法律规定,真正培养起法治理念和法律思维,遇到类似情况时能够避免纠纷、减少诉讼。此外,使旁听群众见证案件审理、裁判的全过程,提高了司法透明度,在普法教育的同时也提升了司法公信。

  庭审旁听制度的有效开展,不仅是普法的重要环节,客观上也起到了监督法官提升司法能力的作用。海淀法院在旁听活动结束后,会请相关群众填写《旁听意见反馈表》,征求其对法官庭审表现的意见和建议,实质上是群众对法官司法过程行使监督权。法官知道自己的案件将面对众多旁听群众,也会提高对庭审的重视程度,严格依法依程序进行审理,形成内心的自我监督。在群众监督和自我监督的双重作用下,法官的司法行为更为规范、裁判结果更彰显公正、审判质量得到保障。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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